“哪位好心人能幫我要回這10萬元血汗錢,我就願嫁給他或終生報答。”這幾天,在南京新街口及太平南路等地段,不少過往市民都能看到一個署名“無辜女孩”的痛訴字報。字報上寫着:她是“南京市人,讓一個名叫劉進(化名)的騙子鑽了空子,被其騙色、騙婚、騙財。父母10多萬元的血汗錢,被騙子詐騙一空!現在全家人度日如年,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記者通過“無辜女孩”在字報上留下的電話,與她取得了聯繫。
通過婚介所相互認識
這位女孩姓石,家住水西門。據石小姐稱,1998年她通過婚介中心,認識了劉進(化名)。劉告訴她,他有500萬元存款,還有一位在國外的朋友臨出國時留給他200萬元,如今他是一家大公司老闆。
劉的三寸不爛之舌把她搞得團團轉,才見面三次,劉就強行佔有了她,後來就同居了。到這份上,她的父母僅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吃住在她家的劉就開始實施騙術。
連騙帶借共10.06萬元
石小姐聲淚俱下地告訴記者,一開始劉以其弟開出租車汽油漲價爲由,向她父母借了2000元;接着又以開網吧辦證、買手機等爲藉口,又借走了8000元。幾次借錢得逞,劉越發獅口大開,以舉行結婚儀式要她家裏先墊上3萬元,但劉始終不肯去辦理結婚證。又以其父生病借了1.8萬元,開魚塘蓋雞舍借了2萬元,徵土地種植果樹及買化肥借走2萬元。
石小姐說,劉從她家拿的錢有不少還是從親戚家借的。當最後借一筆2600元,劉認爲在她家再也撈不到好處時,就翻臉不認人,似乎一夜間蒸發掉,人再也找不到了。石小姐痛苦地講,劉從她家連騙帶借共10.06萬元,把她父母的血汗錢全部吸空,現在家裏不但一分錢沒有反而欠親朋一大筆債。她說,劉早就有陰謀,父母三番五次要求他們去辦理結婚證,劉總是藉口搪塞。
爲討公道願以身相許
更令人難於接受的是,劉在與她同居的期間,又與另外一個女子密切來往,石小姐說,後來瞭解到,劉在1999年結過婚,第二年就離婚,而他始終講沒有結婚。劉這種騙色、騙婚、騙財的可恥行徑,給她家父母親造成嚴重的傷害,父母天天在家發呆,母親總以淚洗臉。石小姐表示,如果有哪位好心人幫她討回這個公道,她願嫁給他或終身報答,除此沒有別的辦法。
從石小姐提供的材料上,記者發現有四張劉所寫的借條,共計人民幣5.8萬元。至於其他款項,石小姐稱,劉當初總是以種種謊言拒寫借條。
劉稱到期會還款
針對石小姐反映的問題,劉是否認同呢?根據石小姐提供的電話,記者與劉取得聯繫,劉稱:“石家已經沒有什麼利用價值了,我還去找她,有毛病啊?”他對石小姐是否存在騙色騙婚一事,劉認爲,兩人常在一起吵架,沒有任何感情了,日子再過沒多大意思。至於所借款項一事,劉稱什麼時候到了還款期他會還清的。
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那麼目前石小姐的權益將如何得到保障呢?南京同大律師事務所的鄭律師表示,石小姐的婚姻雖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但劉所借的款項有借條的,可以直接訴訟到法院。沒有借條的款項,要收集好有關證據票據及有雙方以外的第三者作證明,也能作爲法庭審判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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