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原辦公室主任兼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汪守斌,借工程發包和工程立項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錢款52000元。日前,哈市動力區檢察院以汪守斌涉嫌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瞭解,2001年5月,汪守斌在擔任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兼黑龍江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主任期間,利用其負責本單位辦公樓室內裝飾工程的職務之便,收受承包單位黑龍江國光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賄賂款人民幣20000元。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汪守斌利用其負責本單位辦公樓室內改造工程之機,先後兩次收受承包單位黑龍江誠信達建築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賄賂款總計12000元。
2002年12月,綏化市水務局請求汪守斌幫助,爲該局所管轄的呼蘭河干流東發村塌岸工程立項申請款項,汪守斌收受綏化市水務局賄賂款人民幣10000元。
今年1月,穆棱市水務局找到汪守斌,請求他幫助爲該局所管轄的團結水庫防汛調度系統工程立項申請款項,穆棱市水務局爲了感謝汪守斌,送給他人民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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