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曾是狗不理集團總經理兼狗不理快餐公司董事長的趙大光,利用負責開發代理狗不理加盟店的職務便利,收取賄金人民幣7萬元。近日,和平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趙大光有期徒刑5年。此外,與被告人趙大光一同被判刑的,還有該公司業務員高妍,她因犯企業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零15天。
被告人趙大光,56歲,大專文化,原天津市狗不理包子飲食(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天津市狗不理快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董事長兼天津市銀冠飲食總公司總經理。被告人高妍,女,29歲,原天津市狗不理快餐有限公司開發部業務員。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6月被告人趙大光在與天津市寶東紙容器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簽訂狗不理加盟店東北區域代理合同期間,採取降低區域代理費的手段,放寬本公司制定的加盟店加盟條件,幫助天津市寶東紙容器有限公司發展成加盟店。爲此,被告人趙大光授意被告人高妍向楊某某索要合同外款人民幣10萬元。同年6月8日,被告人趙大光將收受楊某某的現金人民幣2萬元歸己。同年11月,被告人趙大光在協同楊某某與吉林省長春市高某某簽訂“特許連鎖經營狗不理快餐合同書”過程中,又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楊某某給付的存摺一個(內存現金人民幣5萬元)歸己,使楊某某利用合同獲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去年7月,被告人高妍在天津市狗不理快餐有限公司,利用負責開發工作的職務便利,將該公司的業務信息提供給楊某某,收受楊的現金人民幣1萬元。
經羣衆舉報,檢察機關偵查,被告人趙大光、高妍今年初被分別抓獲,並收繳趙大光、高妍的贓款及非法所得人民幣1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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