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案例
公交車掛出“禁吻令”
海口市有一位公交車司機,爲了禁止接吻行爲在公交車上出現,竟在車上打起“車內嚴禁接吻”的禁令。16日上午10時許,記者乘坐一輛從府城至國貿的公交車,看到該車車頭上掛着幾個“小動物”,其中一個小動物手裏拿着一個牌子,上面寫着“車內嚴禁接吻”。司機說,現在的年輕人也真是太露骨了,在車上接吻已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了,爲了禁止這種行爲在他的車上出現,影響他做生意,只好在車上打出這樣的“禁令”。
●重點點擊
不能突破公共道德的底線
從公共秩序、良好習俗的角度來看,當一個社會中大多數公民還不習慣於面對熱吻場面時,在公共車廂熱吻實際上違背了《民法》上的“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的基本原則規定,當然不受法律保護。司機禁止車廂熱吻不但不違背法律,干涉他人自由,反而有維護社會公德的護法之功呢。
筆者之所以關注這一問題,並不是想從中發現什麼值得提倡或反對的大道理,而是認爲在當衆熱吻的問題上,一些公民的情緒表達值得深思。前些時,一些媒體報道了深圳大學禁止大學生在校園接吻的規定,引起了公衆廣泛的討論。一些人認爲對大學生接吻的問題應該採取寬容的態度;而另一些人卻對這種觀點大加討伐,他們認爲學校和學校的教師在教書育人的同時,應該扮演“道德警察”的角色,隨時隨地地干預接吻行爲。其實,對於成年人來說,接吻還是不接吻完全是自己的權利,只有當接吻者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在其他公民面前接吻時,才構成對權利的濫用。如果在空曠的操場或者在背陰之處,情到深處,不由自主地熱吻,其他公民不應該干涉。當然,對於未成年的學生來說,如果過早地戀愛並當衆熱吻,老師應該善意地引導。即使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也應該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學生的人格,努力避免學生出現牴觸情緒。
接吻還是不接吻,這是一個問題。但是,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要注意法律規定與道德批判的界限,要注意個人道德的突破與公共道德的底線。更爲重要的是,不能把批判的言語當成傷人的利劍,而應該學會在尊重他人的基礎上,與他人平等地交談。
●衆說紛紜
讓人反感但不過分
夜深人靜在你窗前大叫一嗓子,我們不聽不行;垃圾散發的味道我們不聞不行……但是如果有人當着你的面親吻其實你真的可以不看的,大可不必動用上下眼皮合攏這樣一個龐大的工程。他們親吻了你就沒得可看了嗎?那麼他不親吻的時候你是不是也只是盯着他們的嘴呢?其實你只需稍稍調整一下視角就可以了嘛,可看的東西很多啊,就像電視頻道一樣,有你不喜歡的節目,而你卻完全可以換一個頻道。
人表達感情的方式是不同的,他們選擇了讓一些人反感的方式,但我以爲並不過分,不就是親吻嗎?只要不在你家裏表演就行了,我們應該學會寬容。
願意親熱回家去
真是有時候讓人哭笑不得,在坐公共汽車的時候,坐你邊上,或者坐你前邊,有時候還女的坐男的腿上。哇靠,不光親,還一片淫聲浪語,讓人恍然覺得坐在了什麼場所。有的話兩個人不覺得怎麼樣,可讓第三個人聽見,簡直雞皮疙瘩掉一地。願意親熱,回家,或者開房,沒人管得着。在外面有作秀的嫌疑,而且沒人愛看。
●一家之言
車上接吻:你快樂,我痛苦!
有當衆親吻愛好者可能會對此表示抗議,我們親吻關你屁事,我有我吻的自由,你不喜歡看可以不去看,誰也沒有強迫你看,我們也不歡迎你看!這樣的觀點聽上去很有說服力,畢竟親吻也是上帝賜予人類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你不去看不就互不干涉兩全其美了嗎!很好,很有代表性的觀點,下面請支持這種觀點的朋友起立。請問各位,深夜在你熟睡的時候,你能容忍窗外有人突然嗓子癢癢來一句男高音嗎?你可以不去聽呀,人家沒有強迫你一定要聽!你能容忍鄰居家的狗在你家門前拉屎嗎?你可以繞道走啊,人家也沒有強迫你必須要踩!你能容忍樓下的垃圾堆常年散發的臭氣嗎?你可以不聞呀,沒有人強迫你天天開窗,實在受不了你還可以搬家呀!但是,你會大聲地質問,我憑什麼要堵住耳朵,我憑什麼繞道走路,我憑什麼搬家?同理,在你當衆接吻的時候,憑什麼要人家閉上眼睛呢?
生活中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比如佔道經營對行人就是一種侵害;夜間施工對小區居民就是一種侵害;陽臺上養雞對樓上樓下就是一種侵害;飯店的油煙對樓上的居民就是一種侵害;隨地吐痰對大衆健康就是一種侵害,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儘管一個人的行爲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自由的行爲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權利甚至感情,造成了不好的影響,那就要受到約束,就需要制定相關規定將行爲約束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而且,從道德上說,我們的行爲也要考慮到別人的感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損害,就要注意自己的行爲,保護別人的利益。現在司機已經對影響了他的生意的接吻行爲提出了嚴正的抗議,這就說明當衆接吻並非如你所想象的那般浪漫。事實上這對他人是一種侵害,既然人家提出來了,那就注意點影響吧,不然會被人家笑話或者被人認爲是不要臉。
●有理有據
從“禁吻令”反思文化形成
人的行爲受到制度和意識形態的約束,制度包括正規制度、非正規制度以及實施制度的技術水平。人們常說的風俗文化習慣都屬於非正規制度。“文化”是一種非正規制度,沒有強制力的硬性規定。人們行事受文化的約束是由於人與人之間的博弈。人們相互預期別人在某情況下將怎樣行事,當這種預期成爲大家的一種穩定的共同信念的時候,文化就產生了。
在我國,法律從沒規定人們不準談“性”,社會也鼓勵性教育。然而現實中,人們往往羞於談“性”,恥於在公共場所看到“過火”的行爲。學校上生理衛生課,老師尷尬、學生害羞的情況也隨處可見。這就是大家集體意向所形成的文化。由於文化是種非正規制度,它可以由於受到外部或內部的影響逐漸改變,只能慢慢地改變,而不能像正規制度一樣在強制命令下快速改變。
對於在公車上接吻,以及“性愛牀”的現象,我們也應該有正確的認識。在公共場所接吻,很多人是看不慣的,其實這是一種並不過分的正常的友情、愛情、愛慕之情的表達方式。我們之所以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一些正常的行爲,或者是看見了打心裏就覺得很不舒服,是因爲,我們覺得這樣做不好,不道德,更因爲我們以爲別人也都會這樣以爲。就好比在那些年代人們恥於談錢一樣。“性愛牀”也是一樣,你不能阻止商家賣,你不能阻止別人去買。
文化是一種集體意向,我們應當保留其中的優秀部分,並盡力去促成其中劣質、不合時代要求部分的改變。當有一天人們都認爲談“性”很正常,不該鄙視、嘲笑,當人們都認爲別人也都這麼想的時候,他們就能預期到他們談“性”或在公共場所正常的愛慕表現,別人是會正確看待的。這一點穩定下來,便是文化。
●旁徵博引
因爲我不高興所以我要禁止
世界上差不多每一個民族,每一種方言,都有他們表達“吻”的特別詞彙。民族學者猜測,人類在遠古時代,就已經開始親熱接吻了。聖經中所羅門王所著的“雅歌”一開始,就有熱烈接吻的詞句。印度《愛經》、南美洲出土的陶器都證明接吻是一種古老的活動。但是現在接吻卻越來越變味,似乎變成了一種與吐痰一樣人人得而誅之的惡習。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兒,接吻更是個人的問題,但每每有人把它與所謂“社會公德”聯繫起來,理由是擁抱接吻不應該在“公共場合”。
古羅馬詩人說,“親吻是夏季開滿鮮花的草場”;莎士比亞說,“親吻是愛的封印”。像羅丹這樣的雕塑家、克里姆特這樣的畫家,以及無數的作家、詩人、攝影師和電影導演,都圍繞接吻這個題材,爲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傑作。我們記得,半個世紀前,美國《生活》雜誌一幅照片感動了世界,一個美國水兵摟着一名法國白衣護士的腰,深情親吻。這張照片成爲盟軍贏得二戰勝利的象徵,這個吻的鏡頭也理所當然地被認爲是“世紀之吻”。
看來這樣的“世紀之吻”是不可能出現在中國的,因爲在某些人看來,在公共場合接吻是違反道德的,更不會讓這種街頭接吻登上如此權威的雜誌。不可否認,有一些“敏感”的人看到別人摟摟抱抱會“心裏不是滋味”,或者“看不慣”。但不能因爲自己不喜歡就認爲別人不該做。人家擁抱,人家接吻,是人家的權利和自由。
其實還是一種強權的思想在作怪。中國是一個有着“禁慾”傳統的國家。女人在公共場合是不可以讓別人看到手肘和領口的,所以她們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男女授受不親”等教條長期禁錮着人們的思想,壓抑着人性,一邊是所謂的三綱五常,一邊是泯滅人性的三妻四妾。於是在今天,還是有人對於公共場合出現的接吻現象一禁了之:因爲你接吻我不爽,所以我要禁止你。劉義昆
●想到就說
表現美好不爲過
在所有社會中,都認爲接吻是兩個人最好的感情溫度計,兩脣相觸是一種最最親密的直達心靈深處的接觸,因爲它囊括了所有感受。報道說,勤接吻的人,不用過於擔心上了年紀後,臉上會出現深深的皺紋,因爲和懶於接吻的人不同,他們每次接吻都會同時調動所有34塊面部肌肉,由此可以防止面部皮膚變得鬆弛。從科學角度而言,一個激情盪漾的熱吻所起的刺激作用,相當於25克的巧克力,但卻不會使人發胖。
既然大家公認接吻是件美好的事情,那麼又何必對它的表現形式斤斤計較呢?那樣會顯得我們太矯情、太做作、太虛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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