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一年整政府高薪競攬才
“政府僱員”這個概念,在被推出並引起巨大關注一年之後,終於進入操作層面,第一批政府僱員有望在年內上崗。
據介紹,政府僱員是爲政府工作的專門人才,但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佔用政府行政編制,享受相對高薪。
去年6月,吉林省首推政府僱員制,但近日才進入招聘階段。同期或將要開始招聘政府僱員的,還有長沙、珠海等城市。政府僱員尚未上崗,其可能產生的利弊已被充分評說,並可能被持續關注。
-吉林:實質性招聘終於開始
去年7月,吉林省推行政府僱員制的消息在全國傳得沸沸揚揚,據當時消息,首批將產生10名左右政府僱員,最高年薪19.8萬元。
但在此後近一年的時間裏,吉林省政府僱員制一直處於停滯狀態。據《遼瀋晚報》今年年初的報道:吉林省人事廳人才流動處裴佔榮處長稱此事沒有什麼新的進展,但她否認了此事擱淺的說法。“政府文件都下了,怎麼可以不搞呢。只是現在的時機還不是很成熟。”該報還稱,政府僱員制在該省引起了一些爭議。
今年6月,吉林省的政府僱員招聘終於進入實質性階段。據吉林省人事廳6月公佈的消息:該省首批面向全國公安系統招聘的政府僱員計劃爲三名,均爲服務於公安系統的信息專業人才,年佣金分別從省政府高級僱員佣金標準五檔(7.92萬元)和七檔(10.56萬元)起薪。報名工作已於6月15日至7月5日間完成。
-珠海:僱員年薪最高十萬出頭
醞釀半年之久的珠海“政府僱員制”近日正式公佈,今年第一次招聘將於9月開始。珠海人事局局長陳安忠說:“政府僱員就是政府根據工作的需要從社會上僱用的法律、金融、經貿、外語、信息、高新技術等方面的專門人才。”
據悉,珠海政府僱員分普通僱員和高級僱員共6個檔次,普通僱員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從事行政機關一般性技術工作;高級僱員必須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或有較高專業技術職稱,有較深的學術造詣,是政府特別需要的稀缺人才。他們將佔僱用單位的人員編制,但不具行政職務,享受與公務員同等的休假、工傷、撫卹等福利待遇。珠海政府僱員的年薪最低爲44400元,最高爲104400元。
陳安忠局長坦言:“政府實行僱員制就是爲了把優秀人才吸引到政府機關。”“管理是越來越含有技術性的複雜工程,我們公務員的構成必須有專業人士。但是,公務員的待遇不如企業,政府吸引不了優秀人才,也留不住優秀人才。同時,公務員這支穩定的、終身制的隊伍也不應太龐大。所以我們用僱員制的方式,按照需要與僱員籤1-3年的合同,這些僱員的待遇是市場價,與在企業工作沒什麼區別,這使我們既可以保持公務員隊伍的精幹,又可以吸引一流人才爲政府工作。”
-湖南:首批僱員均爲外語人才
長沙市首批4名“政府僱員”的招聘活動近日啓動。從7月6日到11日,短短5天的時間裏,報名者衆。
據瞭解,長沙市政府爲解決政府工作中法律、金融、經貿、信息、外語和高新技術等多方面專業人才的短缺問題,特啓動了這輪特殊的招聘。首招的四個職位是日語、法語、德語、韓語各一人。
據介紹,此次公開招聘有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取和聘用等程序。筆試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含聽力);面試內容爲綜合素質和外語水平。經考覈後確定的擬錄用人員,由長沙市人事局和市外事僑務辦對外公示無異議後,辦理聘用手續。
長沙市人事局有關人士指出,作爲一項新的用人政策,實行“政府僱員”制度是對以往的政府機關用人體制的改進和完善。它打破了政府傳統的人員錄用辦法,引入了市場化、契約化的概念和做法,解決了人員能進不能出、“鐵飯碗”、終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動等問題,是對我國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的有益補充,是黨政機關用人制度深入改革的有益嘗試。
-對政府僱員制的喝彩-政府僱員制衝擊官本位
政府僱員的出現對中國的官本位意識無疑是一次衝擊。一方面,在政府機關工作,但卻與升遷無涉,只憑專業技術知識吃飯,這會對官場文化起到消解作用;另一方面,置身官場卻不用應付那些複雜的人與事,也有助於避免無謂的政治遊戲造成智慧浪費,提升行政和服務效率。
-政府僱員制衝擊官場人身依附
僱員與政府構成的個人與組織的關係、上下級關係,將對多少年來形成的官場上特有的人身依附關係形成有力的衝擊。從政者從年輕時進入該系統,在上級領導的“培養”下職級逐步上升,很容易形成帶有封建色彩的人身依附關係。在這種環境裏,“印象分”、“感情分”、“關係分”難免存在,不可能真正形成完全以德、才選拔任用人才的競爭機制。
-政府僱員具有“鮎魚效應”
實行“政府僱員制”,其意義絕不僅限於“適應政府工作對某些人才的特殊需要”,更重要的是對於消除現實的體制弊端、改善公務員隊伍結構以及醫治官員心態和行爲習慣上的痼疾,可能產生積極而深刻的作用。因爲政府僱員和公務員不同,他們從走上工作崗位的那一天起,始終會牢記自己是被“僱”來的,一旦不敬業、不盡職,隨時可能被解僱。
誠然,與龐大的公務員隊伍比較起來,“政府僱員”在人數比例上也許暫時是很小的,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其“鮎魚效應”將是巨大的。對全社會而言,政府“高薪引才”已經把政府作爲與企事業單位一樣的用人主體,其在人才爭奪上的“鮎魚效應”將更加空前!
-對政府僱員制的質疑-如何公正地僱用、續僱和解僱
由領導來畫圈和打鉤決定僱用人選,是否能保證僱用的公正、準確?另外,如何公正地續僱或解僱政府僱員?它涉及如何評價政府僱員的業績。而像法律、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人才,是難以用量化指標來考覈的。政府僱員在某部門工作,要和政府內的公務員打交道,要和分管該僱員的領導打交道,工作中一旦有分歧有衝撞,怎麼辦?會不會因此影響到對他的評價?
-政府僱員是否會投政府所好
這種僱員的功能僅僅是一種“顧問”,只是將他們的辦公桌搬進政府大院而已,花這麼多錢是否值?並且這些專業人士以前不從政府領取薪水,這有利於他們行使自己的職能。現在從政府領取高額薪水,是否會產生一種“保位子”的思想?是否還會保持客觀、公正的科學態度?是否會爲了投政府所好而改變了自己的專業立場?
-誰來爲政府僱員“埋單”
人們最關心也最敏感的還是這筆僱用的佣金,政府用什麼來保證納稅人的錢沒亂花?增加了政府僱員這一非公務員羣體,就等於國家每年的財政除了要給公務員付薪,還要給政府僱員支付高額的薪金,對於這一項每年的固定支出是否要經過正當程序?對政府僱員產生的必要性以及高薪是否物有所值等問題是否要舉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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