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下發通知明確規定:農民工也要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屬於國家和本市規定實行就業准入職業(工種)的,應從獲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對持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民工,本市承認其就業和上崗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