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盛頓時報》8月13日報道,美國國會正在考慮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在祕密使用特種部隊前,必須得到有總統的授權。這是國會第一次要對特種部隊的使用採取限制措施,國會此舉遭到美國情報和國防部門大部分官員的反對。自“9·11”以來,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和中央情報局局長特內特一直做出努力,爭取放鬆在戰爭進行祕密行動的限制。
***行動必須得到總統的授權
據報道,這一議案目前包括在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一份祕密報告中。如果這項法案得以通過,那就意味着五角大樓在決定部署使用特種部隊時,必須得到總統的授權或者指令。以前,只有一些祕密的軍事行動才需要的到總統的授權,還需遞交國會討論。而特種部隊的行動都是屬於“傳統軍事行動”,只要五角大樓批准即可進行部署。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前特種部隊軍官表示:“國會這麼做的目的,就是要在特種部隊行動之前,先讓國會了解特種部隊的行動。”這位官員稱:“我們本來只需幾分鐘或者幾小時就可以部署好特種部隊,如果像國會要求的那樣,把部署計劃先交給國會,那可能要花幾天甚至幾個星期的時間,什麼事都耽誤了。”
***爭論焦點:祕密軍事行動與傳統軍事行動的界定
據報道,此番爭論的焦點在於如何界定“祕密軍事行動”和“傳統軍事行動”。根據規定,“傳統軍事行動”的實施不需要通過總統和國會,而“祕密軍事行動”必須得到總統的授權,並上報國會。而以往特種部隊的行動是屬於“傳統軍事行動”的範疇。
按照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報告,如果美國在某些國家的軍事存在是公開的,那麼美軍在這些國家採取的軍事行動,即使是祕密的,也屬於“傳統的軍事行動”。然而,如果這些祕密軍事行動是在那些美軍的軍事存在不爲人知的國家進行,那麼採取的行動就是“祕密行動”,需要總統的授權。這樣就使得特種部隊的某些行動被包括在“祕密軍事行動”之中。
而國防部6月18日遞交給情報委員會的一份備忘錄中,對需要得到總統授權的“祕密軍事行動”和不需要的總統授權的行動作了如下解釋。備忘錄稱,“祕密行動”那些由中央情報局採取的祕密行動,需要總統的授權。而由國防部採取的祕密行動是“傳統軍事行動”的一部分,不許要總統認可。另外,所有穿制服進行的軍事行動,包括解救人質、抓捕恐怖分子和禁毒行動,都屬於傳統軍事行動。特種部隊是由國防部指揮的,它的行動不屬於“祕密軍事行動”。
一位高級官員在談到特種部隊任務時稱:“我們想要說的是,特別行動並不是祕密行動,如果你祕密派人在伊朗境內營救人質,這是傳統的軍事行動,不是祕密行動。”
***情報和國防部門官員反對
國會的這一限制議案受到了國防和情報部門大部分官員的反對。自“9·11”以來,中央情報局局長特內特和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一直在試圖放鬆對戰爭中進行祕密行動的限制。拉姆斯菲爾德2月曾在國會表示,布什政府正在擴大特種部隊的使用範圍,並要求國會增加15億美元的財政預算。
一位高級情報官員表示,國會的這項法案如果通過,將對中情局和國防部的工作產生負面影響。
國防部一位發言人稱,他不會討論尚屬機密的參議院報告,但他表示相信,國會不會採取那些將得打擊恐怖主義變得十分困難的措施。這位發言人說:“我們認爲,打擊恐怖主義需要一些靈活的措施,而不是限制。”
據媒體稱,如果國會通過這一議案的話,拉姆斯菲爾德有可能會建議布什總統最終否決這項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