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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播出專題片《繁峙礦難內幕》,披露了隱藏在這次礦難背後的驚人事實:礦難發生後,時任繁峙縣縣長的王彥平不是認真調查礦難原因,而是急於找到礦主退還自己此前收受的20萬元錢。隨後,拿到縣長“退款”的礦主在當地政府負責人、公安人員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
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發生了金礦爆炸事故,37名礦工遇難身亡。礦主隨後將礦工遺體掩埋、焚燬,並以每人1300元遣散知情的礦工,隨後,對遇難礦工家屬進行威脅、控制,要求他們“拿錢走人”,不許見屍體。繁峙縣人民政府瞭解情況後向上級報告:“死兩人,傷4人”。6月25日,本報編輯部接到舉報,派出記者專程趕往爆炸現場調查,在被人跟蹤和十分危險的情況下,揭開了隱瞞不報、隱匿屍體的礦難真相。當地警方根據本報報道提供的線索,進行了偵查、突破,迅速找到了遇難礦工的遺體。
此時,繁峙金礦爆炸事故涉案的礦主殷山、洞主王全全、工頭舒仕斌全部外逃。警方全力追捕,7月8日凌晨3時20分在山西省靈丘縣岸底村抓獲礦主殷山。7月22日16時20分,工頭舒仕斌在河南洛陽鄉下的一個小旅館被抓獲。7月21日,參與運屍、拋屍的楊娃子投案自首。隨後,爆炸金礦的幕後股東楊海龍在福建被抓獲。被抓獲後,殷山等人交代說,之所以報告“死兩人,傷4人”,是因爲根據國家規定,死3人以上爲重大事故,要“停產整頓”,爲了不停產多賺錢,他們打定注意進行隱瞞不報,並安排人將遇難礦工遺體冒雨用兩輛汽車轉移,在繁峙縣義興寨金礦零號脈附近的山野中藏屍、毀屍和滅跡。據忻州市公安局局長蘇浩介紹,一些參與藏屍毀屍的礦工並不是第一次幹這種勾當,他們埋一個屍體收費500元到1000元,在野外燒一個屍體收費800元。此前,這一帶金礦發生事故,一些礦主也採取與家屬私了、藏匿屍體的做法,只不過遇難人數沒有這次多,未引起廣泛重視。
由於非法採金早已存在,當地加強了這方面的管理。礦主殷山、楊海龍爲了將採金活動合法化,分別向繁峙縣縣長王彥平、義興寨金礦礦長楊林河送了20萬元、10萬元錢,由此獲得了義興寨金礦“委託探礦”的許可。有關部門也逐漸放鬆了對這一金礦的安全管理,導致在2002年6月22日發生了炸藥爆炸、37人殞命的悲劇。發生礦難4天后,縣長王彥平將此前收受這一金礦的20萬元“退”給了礦主。並在當地幹部會議上強調“絕對不存在隱瞞不報問題”。
隨後,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對繁峙縣涉嫌參與隱瞞不報、瀆職的幹部進行了“雙規”,一些縣級官員、安全生產、公安部門的負責人、個別宣傳幹部也在“雙規”之列,中央某媒體記者收受禮品而放棄採訪真相的事實同時被揭露。
據悉,受賄、瀆職的官員將會受到司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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