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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俄通社-塔斯社報道,去年俄羅斯莫斯科劇院人質劫持事件的27位受害者家屬18日通過律師向歐洲人權法庭起訴俄政府,要求俄政府對他們進行賠償。
俄通社-塔斯社的報道援引原告律師伊戈爾·特魯諾夫的話說,根據俄羅斯《反恐法》,地方政府應對發生在自己管轄範圍內的恐怖行動負責,因此,每個受害者家庭要求莫斯科政府賠償5.6萬美元。
迄今爲止,共有61個受害者家庭要求莫斯科政府支付總額爲6000萬美元的精神損失賠償,但是法庭對其中的大部分案件都不予受理。莫斯科市長辦公室對這些賠償要求也持否定態度,他們稱已對每個受害者家庭進行了5萬至10萬盧布(大約1700至3400美元)的賠償。
2002年10月26日,爲了營救困在莫斯科一家劇院中的800多位平民,俄羅斯反恐部隊發動突襲。在行動中,41名劫持人質的車臣叛匪被打死,但同時也造成129名人質死亡,其中大部分是由於吸入毒氣而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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