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案民警:證據不足難以立案
-專家學者:案件特殊損失可算
網上養寵物,半年辛苦付出,卻讓一個“認識”好久的網友拐跑了,當事人小明一想到自己前天干的“傻事”,心裏就懊喪不已。他無奈之中報了警,可是警察又能怎麼幫他呢?對此,法律有何規定?本報記者日前採訪相關人士。
-網上辛苦“養”半年,被騙損失近四百
小明被拐跑的寵物有兩隻,一隻是狼,一隻是無魔。據小明介紹,無魔是頭部爲龍、身子爲怪物的寵物。這兩隻寵物小明已經養了半年多。半年前,小明上了一家遊戲網站,在上面領養了狼和無魔。剛領來的寵物都是智慧、技能、長相都很一般的初級品。小明要將他們從一級練到140級,然後進行“轉生”,即重新來一次,又從一級練到140級。“轉生”以後的一級比最初的一級技術、力量、本領都增強許多。前天,小明在網上看到了一個他熟悉已久的一位網友養的寵物,那是一隻水狼,級別比小明養的高多了,小明提出和對方做個交換,用自己的兩隻寵物換對方的一隻寵物,對方表示同意。沒想到等小明將自己的兩隻寵物轉給對方後,對方沒有將自己的寵物轉給小明,而是立即下網溜了。
小明說,根據市場價,兩隻寵物每隻值198元,這讓他損失了將近400元。小明說的市場價是指報刊亭出售的遊戲卡的價格。他說如果到報刊亭去購買石器時代的寵物包(小明領養的那種寵物),每個固定售價198元。
-網上交換證據難定,警察有心破案無法可依
追悔莫及的小明當天撥打110報警。110民警讓他就近到福綏境派出所報案。記者昨天從福綏境派出所瞭解到,民警在詳細登記後,並沒有對此進行立案,不能立案的理由是“證據不足”。西城區公安分局網監處的有關人士介紹說,處理該案有幾個困難,一是無法查證。小明說寵物是他的,拿什麼來證明?或者怎麼證明當時兩人是交換,而不是小明處於慷慨白送給對方?二是價值不好確定。這寵物到底值多少錢,依據什麼標準來判斷?由哪個部門來出寵物的價值鑑定?在不懂遊戲的人眼裏,可能一分錢不值。三是國家沒有對此立法。我們都說依法辦事,沒法就沒了辦事的依據。
-現實法律難管虛擬世界,學者專家各持己見
“立案沒有道理”———著名學者姜奇平昨日聽說此事後態度鮮明,他認爲現實世界的法律應用與虛擬世界是有距離的,法律應搞清現實世界的問題,而如果應用在網絡遊戲中,就顯得不太妥當。“網絡遊戲中經常出現打打殺殺、暴力等等,如果都繩之以法,顯然是荒謬的。”姜奇平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他說就像打橄欖球一樣,橄欖球比賽中的很多動作是比賽規則中允許的,而網絡遊戲也一樣有它的特殊性。
另一位互聯網業界的知名人士謝文則另有看法,他認爲“寵物被騙”一事不應倉促立案。他認爲雖然案件特殊,但寵物並不是不能定價,玩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來定出價值,比如說培養寵物用了多少時間,花去了多少上網費,這些都是可以用現實世界的標準計算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