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天津市二中院執行庭來到被執行人“開發區南開盛益商品倉儲場”的辦公地點,對位列“限高令”名單第15名的該公司進行審計執行。鑑於該企業大演“空城計”,主要負責人均拒絕露面,執行法官依法出示了搜查令,並將有關賬本、憑證和印鑑查封扣押。執行庭負責人表示,被執行人拒絕配合早在法官們的意料之中,但是,這絕不會影響到法院的執行工作,法官將把這些賬本等材料帶回法院,請專業人員進行審計,看該企業有無可執行財產,一旦發現,除將依法發還申請執行人外,還將對該企業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據承辦法官湯永偉介紹,該企業的法人代表張恩平本是塘沽區新城鎮南開村農民,幾年前,他向銀行貸款800萬元辦了這個倉儲加工場,但至今仍有300萬元沒有歸還。2000年6月,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湯法官等人來了不下五六趟,但張恩平始終沒有露面,錢也一分未給。果然,與湯法官介紹的一樣,執行法官們昨天到達該倉儲加工廠後,廠方同樣連一個主事的人都沒找到。費盡周折,法官們找到該單位的會計劉某,劉某卻說他2個多月前剛到該企業,什麼都不知道,他接手會計工作時,該企業沒有賬,也沒有錢,而且直到現在也沒有給他發工資。
見該企業負責人拒不露面,法官出示搜查令後開始搜查。會計室內惟一的一個保險櫃被申請人銀行帶來的專業開鎖師傅打開,法官仔細清點,發現裏面除了一堆廢棄支票和3元現金外,只有幾枚印鑑,其中只有一個是南開盛益的支票專用章,剩下的都是其他企業的印鑑。正當衆人失望之餘,法官們意外地在會計辦公桌的底櫃裏發現了一沓賬本,那是該企業2002年的現金賬。對於這個意外收穫,執行法官隨即給會計劉某出具查封扣押清單,並將這些賬本、憑證和印鑑等依法帶回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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