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是商品,還能買賣?能。遼寧個別職業學校爲拉生源,給初中老師送“紅包”,而一部分初中老師竟明目張膽地要回扣,交易價碼每名學生從100元發展到1000多元錢。
每年的七八月份,適逢職業學校招生期間。記者走訪瀋陽、葫蘆島、錦州等幾個市的職業學校。辦學較好的學校反映有初中老師提出送學生,但要有回扣,辦學差的學校則被投訴。據投訴的家長講,職業學校給老師下任務,要他們結交初中校長或初三班主任,並承諾每推薦一名學生,就給推薦老師回扣。
爲了證實這個“黑幕”的真僞,記者與瀋陽市一家被家長點到名的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取得聯繫。學校指導處一位老師承認,如果初中帶班的老師領來學生,會給這位老師獎勵,一般一個學生的招生費是500元錢。
在進一步調查覈實中,記者發現初中老師吃回扣“賣”學生的現象由來已久。瀋陽一位初中校長曾在兩所職業學校當過教師,她證實,職業學校給推薦學生的老師“紅包”,初中老師爲了錢“賣”學生這個做法流行10餘年了,在教育圈內是不公開的祕密,但價碼越來越高還是最近的事。
遼寧省城市建設學校校長陳曉軍告訴記者,今年學校招生非常好,共招上來1000多名學生,但學校卻一分錢回扣也沒有送過。他還說,在前一陣剛開始招生時,有人上門找到他表示可以推薦學生,問學校能給多少錢。陳校長認爲索要回扣出現了專職的“線人”,令人驚訝。
這所學校招生就業辦主任陳敏嘉還向記者透露,一些地方的招考辦也參與到索要回扣的行列。遼西一個縣級市的招考辦曾打算推薦畢業生,當被告知沒有回扣後,這家招考辦當即表示不送人了。更可氣的是,在當地招生宣傳會上,招考辦還宣稱遼寧省城市建設學校不好,勸畢業生不要報考這所學校。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由於推薦學生“效益”明顯,有的初中校長、書記甚至包攬了初三學生的畢業指導,不允許其他老師插手這項工作;有的老師還威脅學生,如果不去某某職業學校,就不發畢業證。
瀋陽市大東區人大代表、原瀋陽市機電工業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處長陳虹說,其實一些初中老師對許多職業學校並不瞭解,同時根本不管學生的個人興趣和特長愛好,推薦學校的標準,就是給不給回扣、回扣給得多還是少。
造成吃回扣“賣”學生的原因較複雜,但重要一點是近年來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大於報考人數,相當多的職業學校難以完成招生計劃。此外,在高校擴招、高中擴招的背景下,家長考慮到職業學校畢業後的出路不好,以及多數職業學校辦學水平不高,不願讓子女就讀這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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