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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雲南華寧縣公安局在玉溪市公安局、省邊防總隊、思茅地區公安局、孟連縣公安局、瀾滄縣公安局、元江縣公安局、彌勒縣公安局等友鄰單位及緬甸佤邦特區有關部門的鼎力支持和協助下,從發現屍體後僅用150多個小時的時間,就將華寧縣“7·25”殺人劫車並銷贓到緬甸的大案全案告破,且人贓俱獲。
華溪河內無名屍
7月25日9時左右,華寧縣華溪鎮大路竜村20歲的男青年白某和本村11歲的侄兒張某到華溪河裏捕魚,當觸到距華溪鎮獨家村約1公里的華盤公路邊沙地田尾巴河段時,2人發現一隻死人腳露出水面,當時2人沒敢多看一眼也沒敢多停留就嚇了跑回家中。回到家後2人才回過神來,跟村裏人講起今早發現一隻死人腳的事情,18時許左右,大路竜村的白某某、楊某等再次去看,幾人在河裏一拉拉出4只死人腳來,並發現2具屍體用繩子、鐵絲捆綁着,身上還綁有石塊,便立即向村支書報告。當日19時35分,獨家村支書李丕昌打電話到華溪派出所報案。
接報後,派出所在向縣局領導彙報的同時,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現場保護和初步調查。由於案情重大,華寧縣公安局很快成立以局長朱雲生爲組長,玉溪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盧葆成副支隊長等爲副組長,並抽調30多名精幹民警爲成員的專案組,專案組下設多個小分組對此案開展全面的偵破工作。
公開查找屍源
專案組人員進行認真、全面、細緻的分析研究,確定華溪河現場爲拋屍現場,初步認定爲一起重大殺人案,案發時間在4天左右,拋屍時應藉助交通工具。案件性質定性後,專案組一致認爲查找屍源是偵破此案的關鍵,於是專案組指揮部劃定了偵查方向,制定了偵查措施:一是迅速向周邊縣、市發出協查通報;二是在電視臺上公開尋找屍源;三是發揮社區民警的職能作用,對全縣各村寨近期外出人員進行覈實,對社區內基地、礦山、出租房等地的暫住人員認真落實是否有失蹤人員,重點是排查華溪、盤溪兩地。
通過各組偵查員踏實認真的工作,7月27日16時40分,專案組接到彌勒縣五山派出所反饋的信息:彌勒縣虹溪鎮一名40歲的婦女徐利芬到派出所找人,看了華寧縣公安局的協查通報後,懷疑通報上查找的屍體是她的丈夫和兒子。經專案組調查,7月23日晚20點左右,徐的丈夫田登和被一陌生男子打電話喊到五山拉礦,當晚22時左右父子倆駕駛自家價值24萬餘元的桔紅色“十通”牌153型自卸貨車外出,至今人車未歸。通過讓徐利芬辨認死者的相片、衣着等物,專案組人員進一步確定死者就是其失蹤的丈夫和兒子。屍源確定後,進一步明確了案件的性質是一起特大搶劫殺人案,專案組迅速發出緊急協查通報,查找該車的去向和下落。
被劫車輛出現
7月27日21時左右,專案組獲取信息,被劫車輛7月24日凌晨從玉溪上高速路向元江方向駛去。
29日下午,專案組又獲取一條重大線索:被劫車輛27日中午由思茅市孟連縣的勐阿口岸開出境外,駕車人爲楊某某。
專案組獲得被劫車輛行蹤線索後,趕往思茅方向的專案組人員在思茅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配合下,29日晚連夜馬不停蹄地趕往瀾滄縣。通過調查走訪和大量的取證工作查明:7月26日下午,一個名叫李培元的彌勒人找到從彌勒來暫住在孟連縣的姨爹魏某某,與李培元同去的還有一個30多歲的文山人,李培元稱他叫“唐大哥”(後經查實其真名叫唐成基)。李培元找到魏某某後自稱,由於幫別人貸款10萬元買了一輛車,現在貸款已到期限,但車主還不出錢來,要把他的車開來賣掉後拿錢去還銀行貸款。7月27日中午,李培元開着被劫車跟着魏某某從孟連到勐啊後,魏某某打電話給楊某某稱,你要的汽車大燈已經買到了,你現在來勐啊拿,順便幫一個朋友開一輛車到班傘。當天中午1時左右,楊將被劫車開出境外停放在班傘,並把車鑰匙交給魏某某三子魏某,當天李培元及唐成基又返回孟連。28日,李、唐2人在孟連找到魏某某次子,在其帶領下,3人赴緬甸班傘尋找買主,最後以56000元人民幣的價格將被劫車賣給在班傘開汽車修理廠的周某某。隨後李、唐2人攜帶賣車所得人民幣匆匆離開,在離開前還將該車的前後2塊牌照撬下,返回途中,將牌照從中緬大橋上丟入南卡江中。
智擒劫匪
通過進一步查證,李、唐2人在返回途中,於7月29日在瀾滄縣“滇西苑”酒店內住宿一晚後,次日逃往思茅方向。專案組指揮部通過各種偵查手段,獲知李培元、唐成基的行蹤線路後,29日晚由玉溪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盧葆成副支隊長帶隊,連夜從彌勒趕赴思茅方向。30日專案組獲知,歹徒欲從思茅乘坐飛機飛往昆明。30日下午又獲知:李、唐2人沒有乘坐飛機,已乘班車往元江方向返回。專案組指揮部指令在思茅的專案組人員對機場繼續進行查控的同時,請求元江縣公安局出動警力配合抓捕。31日深夜1時30分,一輛自思茅開往昆明的客車緩緩停在卡點前,民警上前查驗身份,當一民警發現上鋪一青年男子出示的身份證上印有“李培元”三個字時,按捺住內心的激動,敲了一下旁邊民警示意,二民警以查看隨身攜帶物品爲由,爬到上鋪趁其不備將李培元擒住。與此同時,另外2名民警也查到坐在後排硬座上的唐成基,上鋪纔剛有動靜,二民警迅即將唐成基按住在座位上,戴上手銬。經訊問,唐成基初步交待了其參與李培元及彌勒新哨鎮的張玉平、李雲福共4人進行殺人劫車的犯罪事實。
8月1日中午,在彌勒張玉平胞弟出租房內守候的民警突然聽到有人用鑰匙開門的聲音,守候民警很自然地把門打開,走在後面的一人見狀掉頭跳下五米多高的鐵梯便跑,追出巷口時,逃在最前面的一個跑入人羣不知去向。民警合力追緝逃往左邊的一個,追出800米左右的一街口時,該男子感覺難以逃脫,轉身撿起路邊的一木棒準備與追來的人決一死戰,追在最前的民警盧壽華大喝一聲“我是警察,把木棒放下!”歹徒嚇了一跳,正在猶豫之際,盧壽華與趕來的民警張雁波一個跨步衝上前去,將歹徒按翻在地。經初步盤問,此人叫張玉平,先跑的那個是李雲福。
正當專案組民警正在研究下步該如何抓捕李雲福的問題時,由於李雲福逃脫民警追捕後,也不知道是什麼人在追自己,他一直以爲是仇家來尋仇,便找到一個熟人打“110”電話問公安局有沒有抓到什麼人,但沒有問清,此時更加相信是有人來尋仇,李雲福爲尋找張玉平的下落,約14時左右,在熟人陪同下大膽地走進了彌勒縣公安局想報警,被專案組民警逮個正着。
跨國追繳被劫車輛
在8月1日這天下午3點左右,駐紮在孟連的專案小組民警,在思茅、孟連公安機關配合下,趕赴緬甸班傘,在緬甸警方的鼎力支持下,順利找到被劫贓車,此時該車已被周某某落成緬甸佤邦牌照。專案組民警通過與緬甸警方交涉,由緬甸警方出面,將該車收繳交給專案組人員,下午4點左右,在緬甸警方的護送下,專案組人員順利將被劫贓車開入境內。至此,“7·25”殺人劫車並銷贓到緬甸的大案全案告破。經訊問,4名犯罪嫌疑人交待:2003年7月22日16時許,李培元、唐成基、張玉平、李雲福4人糾集在彌勒縣張玉平胞弟的租房處共同策劃商量,以拉礦到富源爲藉口,將駕駛員誘出,然後殺死駕駛員,劫車到瀾滄銷贓的計劃。23日中午12時許,4人再次商量並選準田某爲目標,當晚22時許,田某父子倆依電話約定開車出來,4人在彌勒縣城西客運站立交橋處上了由田某駕駛的車向五山方向駛去。當車行至彌勒縣五山鄉孤山路段時,李培元假裝嘔吐、解小便,誘騙田將車停下,車剛停穩,張玉平摟住田某兒子的脖子將其拖下車,張玉平、唐成基二人合力將其捏死。幾乎同一時間,李培元、李雲福也對田某下毒手,致田登和死亡。後由李培元駕車,將田某父子的屍體拉至華寧縣華溪鎮大路竜村,將屍體擡下車,用繩子、鐵線在屍體上捆綁上石頭,沉入華溪河中,隨後4人連夜將車開往孟連,張玉平、李雲福2人提前返回,李培元、唐成基2人留下尋找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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