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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方便廣大學生及家長了解國家教育收費政策,接受廣大羣衆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的投訴或舉報,教育部日前開通了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010-66096145,66096146。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再次公佈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010-68502937。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設立了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
北京市(010)66074689 66074613
天津市(022)23327473 23314370
河北省(0311)7042475 7908073
山西省(0351)3046324 3810335
內蒙古自治區(0471)6203721 6203700
遼寧省(024)86896718 86897706
吉林省(0431)2728932 8904030
黑龍江省(0451)53623954 53638636
上海市(021)52381363 52381364
江蘇省(025)3239145 3239250
浙江省(0571)87052506 87052502
安徽省(0551)2831847 (0551)12358
福建省(0591)7853491 7091347
江西省(0791)8631885 8636287
山東省(0531)6161888-11310
河南省(0371)5900737 5959578
湖北省(027)87328303 87328012
湖南省(0731)2204240 4714899
廣東省(020)37628009 37628948
廣西壯族自治區(0771)5318625 5322171-2091
海南省(0898)65359699 65334204
重慶市(023)63612257 63615179
四川省(028)86111182 86113474
貴州省(0851)5283154 5285785
雲南省(0871)5141284 5141213
西藏自治區(0891)6323304 6331160
陝西省(029)5582590 5581049
甘肅省(0931)8881945 8885518
青海省(0971)6310545 6312917
寧夏回族自治區(0951)6043632 401239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0991)2854007 2866844
秋季開學在即,教育部29日通報了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查處的8起亂收費案件,要求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爲戒。
江西省上栗縣金山中學2002年秋季開學以來,以補課和早晚輔導需發放教師勞務費爲由,要求初三學生家長“捐款”3.82萬元,全部發放給補課教師;還以“住宿班”爲名,要求部分家長“捐款”1.7萬元。以上兩項違規收費金額達5.52萬元。江西省上栗縣委、縣政府對此作出嚴肅處理:責成金山中學將違規收取的費用5.52萬元全部退還學生;分別給予金山中學校長、副校長撤消職務處分,其他6名有關責任人行政記過、行政警告處分。
河南省鶴壁市第十七中學2003年秋季開學前,以提高學生成績爲由,向部分初一新生收取補課費600元,共106人,計63600元。經河南省鶴壁市政府批准,該市監察局已分別給予校長行政記大過處分,副校長和教導主任行政記過處分,並已將違規收取的補課費全額退還給學生家長。
2002年10月,上海市普陀區江寧學校(體制改革校)在小學入學招生階段收取部分擇校生贊助費139.2萬元。上海市教委等要求該校將此贊助費全部上繳區教育行政部門封存,但學校擅自決定將其全部使用完,主要用於學校內部自身建設。2003年2月,上海市普陀區教育局已免去了該校校長兼黨支部書記的職務。
山西省鄉寧縣光華中學在2002年秋季至2003年春季開學時自立收費項目,違反了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小學和初中實行“一費制”收費的規定,向學生收取複習費6160元,收取“中考複習跟蹤測試試卷”費6625元,兩項共計12785元。經山西省鄉寧縣教育局研究決定:給予該校校長撤消職務處分。
湖南省岳陽縣西塘鎮、三荷鄉在中小學校今年春季開學前,分別向每名學生搭車收取農業稅100元和危房改造費60元。經覈實,西塘鎮向學生搭車收取農業稅18.98萬元,危房改造費13.3萬元;三荷鄉向學生搭車收取農業稅26.2萬元,危房改造費13.52萬元。湖南省岳陽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西塘鎮黨委書記、鎮長,三荷鄉黨委書記、鄉長黨紀政紀處分;岳陽市紀委、監察局責令岳陽縣委、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深刻檢討。
廣東省潮陽市26個鎮(街道)中有20個鎮(街道),2002年秋季開學期間採取將徵收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社會撫養費、農業稅、農業特產稅、敬老院費、保安費等稅費,與中小學生入學註冊掛鉤,共違規收費4830.80萬元。廣東省紀委、監察廳對此作出嚴肅處理:將所有搭車收費和亂收費4830.80萬元全部退還給學生家長,分別給予潮陽市委書記、市長,鎮(區)黨委書記、鎮長及辦事處主任10餘人黨紀、政紀處分。
四川省廣安市嶽池縣2002年規定將學校的雜費統籌25%,全縣共統籌210萬元,用於發放教師工資和彌補財政不足。四川省廣安市有關部門已對該縣統籌學校雜費予以糾正,按規定返還學校,並追究了縣、鄉有關領導的責任。
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政府在2003年春季開學前,對縣城所在地天城鎮各中小學在校生每人收取集資費100元和籌資費90元,共272.18萬元,主要用於支付“普九”欠債和補發教師工資。湖北省咸寧市政府已責令該縣整改,清退所籌集的資金,並決定給予負直接責任的副縣長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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