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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炒物業公司
通過小區內全體業主的三分之二持票通過,業主大會有權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從9月1日起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將使物業管理走向制度化,並新增了對業主的多項保障,如空置房屋,開發商業要交物業費;業主每月不用再繳納“各項費用統收服務費”;對挪用維修基金構成犯罪,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的規定等。這個條例將使業主享受物業服務時的權利得到更充分保障。
稅務部門恢復原制度
在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間,本市地稅系統爲做好納稅人的防護工作,採取了納稅服務的應急措施:“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事項,一律暫由各區縣局、各分局代市局行使審批權,並將審批結果報市局備案”和“對逾期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免予行政處罰”的執行期截止到2003年8月31日。
地稅部門提醒,9月1日起,全市地稅系統將恢復執行原稅務登記制度和延期繳納稅款制度。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提高
新《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體現了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原則精神。與舊《條例》相比變化主要表現在:一是舊《條例》主要強調人口數量的控制,新《條例》在注重控制人口數量的同時關注人口質量的提高,突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二是舊《條例》主要強調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而新《條例》則強調公民憲法性的生育權利以及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強調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三是舊《條例》主要強調行政管理和對違法生育行爲的處罰,新修訂的《條例》着重強調行政部門的權力與責任一致,獎勵與懲罰相協調的原則。新《條例》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原來每月發給5元調至10元。9月1日後,凡有不執行該條例的,當事人可向計生部門舉報。
竊1度電賠2.64元
《北京市預防和查處竊電行爲條例》是本市首次針對竊電行爲進行地方立法。
此次《條例》明確了七種行爲屬於竊電。隨着《條例》的實施,將有200名電力監督員持證上崗,專門監督“電耗子”。《條例》規定,供電企業爲制止竊電行爲,可依照相關規定中斷供電。按照條例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5倍以下罰款。如果按居民用電價格每度0.44元計算,竊一度電的賠償金最高可達2.64元。製造和出售竊電裝置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沒收竊電裝置及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居民按需申領出入境證件
除已經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外,本市居民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即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領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公安機關開始受理公民個人赴港澳旅遊申請,想去香港玩不必隨團走,自己就能去。往來港澳商務簽註的申請範圍,由原來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地企業的員工,擴大到內地個體工商戶和在港澳地區註冊的企業的員工。
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有法可依
9月1日起,《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由國務院正式頒佈,開始施行。該條例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出臺,代替原國家教委的部門規章,對中外合作辦學問題進行規範和管理。
據介紹,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教育服務協議中關於合作辦學問題,作出的承諾包括:在市場準入上允許中外合作辦學,並允許外方獲多數擁有權。我國政府將依據有關的專門法規,對中外合作辦學進行審批和管理,同時對其他教育服務進行管理;對某些領域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服務的中外合作辦學實行政府定價。
民辦學校有新法規
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由國務院正式頒佈,開始施行。該法的實施,使民辦教育有了法律靠山,也標誌着民辦學校出資人,可以依法在辦學結餘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將由國務院做出規定。
根據該法規定,民辦學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將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也將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權利。
交通30萬黃標車將被限行
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自9月1日起,對領有本市牌證和領有外省市牌證長期駐京的19座(含)以下高排放載客汽車(未取得綠色環保標誌的載客汽車)採取限行措施。
據統計,此次受到限行的高排放機動車約30萬輛,其中城八區範圍內約有13萬輛,外省市牌證長期駐京車輛近3000輛。此次限行措施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從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先對三條路段(建國門橋至復興門橋、十條橋至官園橋、廣渠門橋至廣安門橋)進行限行。從11月1日起爲第二階段,限行的範圍擴大到二環路(含主輔路)以內所有道路。
學車年齡放寬到70歲
考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的人員年齡上限由現行的60週歲放寬到70週歲。持有小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人員超過70週歲的,每年審驗1次駕駛證,並進行身體檢查,符合駕駛條件的,可以繼續駕駛。
左下肢殘疾可考“Z”本
允許左下肢殘疾的人員考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這類人員申請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及持有駕駛證後辦理審驗和換證審驗、換證,必須到市衛生局指定的19家醫院進行體檢。
健康人也可拿“Z”本
增加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準駕車型代號爲“Z”,申請條件與小型汽車準駕車型一致。有“C”本可以駕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有“Z”本不準開除此以外的其他車型的汽車。
交通標誌改變違章暫不處罰
交管部門在調整路口、路段交通優化組織措施時,提前一週通過新聞媒體告知社會,調整後第一週內,對因不瞭解交通組織措施調整導致的違章行爲,值勤民警只做宣傳糾正,不予處罰。
新車入戶免上檢測線
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決定,進一步擴大國產新車入戶免上檢測線的範圍,對已通過生產一致性審覈的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從9月1日起,在辦理新車註冊登記時,免上檢測線進行安全性能檢測。
律師介入交通事故處理
除調查、處罰階段外,律師可以代理當事人從事交通事故處理活動,並享有與當事人同等的權利。律師幫助當事人進行調解、賠償。
環保政府規劃今後要過“環評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將於9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將使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從戰術性評價向戰略性評價邁出重大一步,也意味着政府規劃今後要過“環評關”。
我國現代化建設中產生的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很多都是在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規劃時未能充分考慮環境影響所致。國內外環境與發展的歷史經驗證明,同建設項目相比,政府的發展規劃對環境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因此,制定和實施這部法律,從政府規劃決策的源頭就充分考慮環境影響,對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保障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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