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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店女職員醉酒後大管“閒事”,因反對同房好友與另一男同事談戀愛,竟然持刀將該男同事刺死。日前,這宗離奇案件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被告人黃桂瓊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持水果刀狂命追殺
黃桂瓊與陳某是同鄉、同學關係,也是東莞市長安鎮集安酒店的同事,同住在該酒店員工宿舍607房,並共用一張牀。2003年2月27日凌晨3時許,黃桂瓊酒後回到宿舍,與陳某躺在同一張牀上聊天。當黃桂瓊質問陳某是否跟黎某軍談戀愛時,陳某予以否認。黃桂瓊認爲,其他同事都知道陳某跟黎某軍談戀愛,而自己跟陳某關係這麼好,陳某都不告訴她,覺得陳某不夠朋友。隨後,黃桂瓊以“不想陳某被黎某軍欺騙”爲由,即到該樓502房叫黎某軍到607房對質。
當黎某軍來到607房後,被告人黃桂瓊邊質問黎,邊動手朝黎的臉部打去,但被黎推開。黃桂瓊被推開後,在宿舍內的一張空牀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朝黎某軍胸部刺去。黎某軍被刺後即轉身往外逃。
這時,黃桂瓊持水果刀緊追上黎某軍,又朝黎身上刺去,致黎某軍倒地。後來,黎某軍在被送醫院搶救途中死亡(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黎某軍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心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黃桂瓊於當天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案發前三次買酒豪飲
據相關證人證實,2003年2月26日晚原本輪到黃桂瓊上夜班。9時15分左右,黃桂瓊找到同事容某珍,要求容替她值班,容便答應了。後來,有人見到黃桂瓊先後三次在一商場購買了2瓶紅酒,1瓶白酒。後又有證人陳某、黃某賢證實,2003年2月26日晚,黃桂瓊曾帶了一瓶紅酒,到他們在長安鎮烏沙天正廣場的地攤拜訪,並跟他們一起喝酒。
據黃桂瓊交代,案發前自己喝了很多酒。回到集安酒店員工宿舍607房後,自己便質問黎某軍,並拉他的衣服。當時自己被黎某軍用力推了一下,然後就撞上了牀架,之後發生的事就不記得了。黃桂瓊還稱,因爲和陳某關係要好,而自己又知道黎某軍已有女朋友。見到陳某與黎認識不久就談戀愛怕陳某上當,於是就去找黎某軍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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