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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長春市教育局出臺《長春市中小學教職工獎懲暫行條例》,其中一條規定,教師如果“穿着打扮與教師職業不相稱”,經過批評教育不改的,學校將給予一定的行政紀律處分。記者昨天從市教委瞭解到,雖然本市對此問題沒有硬性的文件規定,但始終提倡教師着裝得體,而且一些學校也制定了相關校規。
記者隨後在街頭隨機採訪了一些中學生,他們均表示老師着裝應該有所禁忌,還列舉了自己最不能接受的老師儀表類型。
長春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王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條例》中有此規定是因爲考慮到教師的行爲舉止將直接作用學生,如果教師穿着不文明,肯定會對學生產生不良的引導。
不過他坦言,這次出臺的規定只是個比較籠統的概念,如何在實踐中把握,尚需靈活處理。他個人認爲,女老師穿着奇裝異服、超短裙以及身體暴露很大的服裝是和教師職業不相稱的,男教師也不能有留長髮(藝術老師除外)、夏天穿沙灘褲等行爲;教師的穿着應端莊大方、不能太花哨。
記者在街頭隨機採訪放學回家的中學生,大家一致認爲老師着裝不能隨心所欲。浦光中學初一的顧同學認爲,老師穿着怪異,會引得學生上課時忍不住竊竊私語,無心聽課。
上海商職校一學生認爲,老師穿着怪異,會讓學生產生“這老師素質很差”的反感情緒,由此“遷怒”到該老師所教的學科,不好好聽課。受訪的學生都認爲,老師着裝簡單、莊重爲好,市三女中一初一學生甚至提出,老師和學生應該平等對待,在校穿校服。
學生最受不了老師的8大衣着:低腰;低胸;透明;緊身;下襬喇叭超大的褲子;顏色太豔麗出挑;濃妝豔抹;男老師蓄長髮,女老師爆炸式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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