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個年僅13歲的女孩要求父親增加按月給付的撫育費並支付其學費,父親卻以女兒已改隨母姓爲由不同意繼續支付撫育費,河北區人民法院最終還是支持了女孩的訴訟請求。因爲父女之間的血緣關係是無法斬斷的,即使女兒已隨前妻生活、已隨前妻姓氏,父親對未成年女兒的撫養教育責任依然是不可推卸的。
小梅今年13歲,是天津市某中學的一名初中生。父母早年離異後,小梅一直隨母親施某生活,父親張某每月給付撫育費40元。隨着消費水平的增長、學費的增加,當初約定每月40元的撫育費已遠遠不能維持小梅的正常生活,而小梅的母親又失業在家,母女二人的生活十分拮据。於是小梅將父親告上法庭,訴請父親將每月的撫育費增加至200元,並承擔其在2002—2003年年度的學費5600元。
法庭上,張某不僅不同意增加撫育費,還辯稱,施某未經其同意擅自爲女兒改姓,只有將女兒的名字予以恢復,有關撫育費的問題才能考慮。並稱每月200元的撫育費過高,不能承受。
經審理,法院認爲,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張某無權以小梅姓氏變更爲由拒絕承擔義務。由此,法院判令張某承擔小梅主張的5600元教育費中的60%。在現階段,考慮小梅主張每月200元生活費並不過分,同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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