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有償新聞,是某些企業和個人看上了媒體的社會傳播功能,而要記者“說”;而繁峙的金礦主,卻是要記者“不說”。這種“不說”,使得記者在放棄輿論監督功能的同時,也喪失了自己的職業操守底線
●任何手握權力的人,都有可能受到誘惑。新聞行業內部的自律和自淨機制建設,絲毫鬆懈不得
近年以來的某些地方,大凡被曝光的羣蛀性腐敗案件,在爲首貪官徹底倒臺的同時,往往也有其祕書、附從者或相關權力部門工作人員的違法亂紀事實被依次揭露。所謂“拔出蘿蔔帶出泥”。但新華社9月15日播發國務院批准處理山西繁峙金礦“6·22礦難”責任人的電訊中,帶出的“泥渣”卻是一幫子新聞記者。
最後公佈的處理結果並未點明曾採訪事故的這11名記者的單位及姓名,但通過各種渠道,人們還是清楚地知道了:面對這起瞞報死亡人數、傷天害理轉移屍體的重大責任事故,本該深入挖掘、查明真相的這些記者,卻對事故現場暴露出的許多疑點和礦工家屬的痛苦呼號視而不見,坦然接受了當地政府部門避重就輕的搪塞說法和大大縮水的死亡人數。因爲,他們悄悄收下了金礦主送來的諸如金元寶等昂貴禮品。
輿論監督,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近年來不少重大腐敗案件,都是由發現蛛絲馬跡的記者不畏艱險、深入調查,掀起黑幕一角,最終導入國家有關部門的正式司法程序。在以往種種礦難調查中,也常常見到記者的活躍身影,如廣西南丹2001年發生“7·17”特大透水事故後,可敬的新聞界同仁頂着盤問、盯梢、被威脅生命的危險,這才揭開震驚全國的礦難真相和重重腐敗黑幕。此次山西繁峙礦難,最後也是山西電視臺和中央電視臺等記者的不懈努力,才使真相大白。
記者,一個本該與社會良心、匡扶正義聯繫在一起的,如今卻成了不光彩的受賄者。以往曝光別人,現在卻被曝光———這種角色間的轉換,令人深思。
我們必須承認,新聞界並不是纖塵不染的淨土。今天,各種不良風氣和特權觀念對新聞界內部的侵蝕日漸加劇。記者擁有什麼權力?用時髦的話來說叫話語權。如果把這種權力看作是屬於個人所有,用與不用、怎麼用要取決於自己的喜好或者利益取向,而不看作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社會功能的體現,這是記者對自身定位認識的嚴重錯位。
近年來,各級新聞單位採取措施,從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制度等多方面對“有償新聞”進行有力查處。但以往的有償新聞中,是某些企業和個人看上了媒體的社會傳播功能,而要記者“說”;而繁峙的金礦主,卻是要記者“不說”。這種“不說”,使得記者在放棄輿論監督功能的同時也喪失了自己的操守底線,從某種角度來看其危害性更加深遠。
有評論提出了“對輿論監督的監督”命題。《南方都市報》以《礦難處理“黑名單”記者有份是好事》爲題說,“由代表公衆利益的媒體來對公權力的行使和社會運行進行輿論監督,這是現代社會一項成功的制度設計。但是,作爲監督者的媒體自身是否需要監督,怎樣進行監督,這顯然是一個問題”。
其實,記者的醜聞,並非一國之獨有。全球聞名遐邇的紐約時報社,今年也爆出了造假和獲普利策獎的名記者侵佔通訊員採訪資料的消息。除當事人被辭退之外,執行總編輯也辭職以謝社會。而所謂“侵吞他人採訪果實”,連通訊員也站出來講情,說是受該記者委託和聘用而去採訪的,照我們這邊有些人的看法,或許根本就不成問題。然而,《紐約時報》仍然“揮淚斬馬謖”,不敢徇情。可見,在各項社會規範和運行機制已經較爲成熟的國家,新聞行業作爲社會良知的守護者,其內部操行有着嚴厲的禁區。這一點,和有違法紀錄者不得申請律師資格、出了醫療事故將面臨吊銷行醫執照等等,非常相像。任何手握權力的人,都有可能受到誘惑。記者這個職業,雖然沒有像律師和醫生那樣專門的知識和技能壁壘,但作爲掌握公共權力的社會部門,即便出了一點小事,媒體聲譽受損是小,最重要的是有可能損害公衆的信任,從而擾亂了社會平衡機制正常功能的發揮。因此,新聞行業內部的自律和自淨機制建設,絲毫鬆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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