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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多次強姦親生女被判刑13年
禽獸父親乘其妻不在家之際用小恩小惠的辦法與11歲女兒發生關係
近日被判刑13年
家住南海小塘的陳×生,許多認識他的人都斥責他禽獸不如,竟然強姦11歲的親生幼女。日前,南海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陳×生,廣東羅定人,今年33歲,前兩年與妻子帶着兩個女兒來到南海小塘打工。去年七八月間的一天,年僅11歲的大女兒陳某告訴其母親鄧某,她的下身流血了。鄧某起初以爲孩子是月經來潮,並沒在意,只是教她如何使用衛生巾。哪想今年3月12日,陳某再次告訴鄧某她下身又流血了,鄧某還以爲又是孩子來月經之事,便有些不耐煩地責怪孩子。陳某這才告訴鄧某,下身不僅流血還很痛,每次父親搞她以後都是這樣。
鄧某知道丈夫的禽獸行爲後,非常震驚,馬上領着孩子到派出所報案,將陳×生多次強姦女兒的事實揭露了出來。2003年3月13日,陳×生被傳到了派出所。他只承認,於2002年春節後、中秋後及今年3月12日先後三次,乘其妻鄧某不在家之際,用小恩小惠的辦法,與其年僅11歲的大女兒發生性關係。
南海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陳×生多次姦淫幼女,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陳×生身爲父親,竟然多次對自己未滿11週歲的女兒實施姦淫,嚴重挫傷了其女兒的身心健康,也損害了其妻和另一名兒女的感情,其行爲不僅觸犯法律,還嚴重違背社會道德和家庭倫理,故對陳×生作出了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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