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滄區一對準備在中午舉行婚禮的新人,因上午領結婚證時遭拒,使其如期進行的婚禮失色。而事情的根源僅僅是女方戶口簿婚姻狀況一欄空白,這在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不能再被默認爲“未婚”,屬婚姻狀況不明。據瞭解,十一期間,島城因此而結婚登記遭拒的新人約佔兩成。
上午8時30分許,市民侯先生攜女友到李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登記,但他們被工作人員告知,因女方戶口簿婚姻狀況一欄中是空白,屬婚姻狀況不明,他們需要回所在地公安機關填寫。由於兩人的婚禮儀式已安排好在中午舉行,加之侯先生女友的戶籍在遼寧省丹東市,短時間內不能回去補填,領取結婚證只能擱淺。
據該婚姻登記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今年十一期間,像這對新人一樣,在此前4天內到該管理處登記結婚的98對新人中,約有20%被要求回去補填。據瞭解,這種情況在其他各區也均有發生,所佔比例也大致相當。
李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徐躍進主任解釋說,在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前,登記結婚須單位或街道辦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對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一欄要求不是太嚴格,如空白可默認爲未婚;但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由於只要求結婚當事人提交身份證和戶口簿,所以規定把關非常嚴格,要求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有效,婚姻狀況一欄不允許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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