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市政府發出《關於清查收繳“毒鼠強”等禁用劇毒殺鼠劑的通告》,指出到10月15日前主動停止違法活動,上繳劇毒殺鼠劑及有關製造、加工設備和原材料的,可依法從輕或免於處罰,逾期拒不停止違法活動的,將被強制收繳,並依法從重處罰。
該《通告》還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製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和持有“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本市各城鎮、農村不準擺攤設點或走街串巷兜售殺鼠劑。
該《通告》明確鼓勵市民向市毒鼠強專項整治辦(聯繫電話:28031882、28031883、28031885)舉報本通告所列的違法犯罪活動,並積極配合當地農業、公安、工商、技術監督等管理部門做好“毒鼠強”的清查收繳工作。凡舉報違法生產、加工“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黑窩點有功的人員,獎勵1萬元;舉報批發經營“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違法行爲的有功人員,獎勵1千元;舉報銷售“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違法行爲的有功人員,獎勵2百元。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