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關“洋雜誌”進入中國市場的消息,國家新聞出版署對外合作交流司官員向記者表示:我國現行政策法規不允許外國雜誌在內地出版、發行中文版;外刊進入中國內地的主要途徑——中外期刊版權合作的方式也將進一步規範。
曾被媒體競相報道的美國三家著名期刊——《新聞週刊》、《福布斯》和《哈佛商業評論》中文版今年上半年登陸中國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關注。據媒體報道,《新聞週刊》於去年12月與香港慧峯集團達成發行中文版的協議,《福布斯》也於去年11月與香港Morningside商業出版公司結成了類似的合作關係,大約在同時,該公司發行了第一期內地版的《哈佛商業評論》。爲此,記者專門採訪了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他明確表示,除了1986年批准的特例《商業週刊》,其他外刊中文版均不允許在內地出版、發行。
據悉,“中文版”和“版權合作”是外刊進入中國市場最重要的兩種方式。二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外刊中文版的雜誌名稱和約80%以上的雜誌內容是國外刊物的直接翻譯,完全沿用外刊的品牌和風格;而中外期刊版權合作則指有自己品牌的中文雜誌購買外刊圖文資料翻譯後發表。新聞出版署在這些雜誌引用外刊資料比重方面,有硬性規定,如時尚類雜誌控制在50%以內,而科技類雜誌由於其對現代化建設的進步意義則規定在60%至70%甚或更高。
“我本人也收到過郵寄贈送的外刊中文版,但那是在香港、臺灣出版發行的。”這位官員說。據瞭解,中國大陸正式批准的外刊中文版只有1986年創刊的《商業週刊》一家,其餘的外刊中文版出版、發行地均在香港、臺灣。這些雜誌流入內地的方式除了贈送以外,也可以通過出版物進出口公司、郵局訂購獲取,或在銷售數量有一定限制的涉外賓館飯店中購買。當記者問到“今後是否有可能批准中文版在內地發行”時,他表示:“這是政策上能否進一步放開的問題,雖然很多外刊都對內地市場很感興趣,也在和我們談這件事,但現在它們要想進入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其中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與內地出版社進行版權方面的合作。”據瞭解,迄今爲止國家新聞出版署已批准了幾十家期刊的中外版權合作。
“一些讀者誤將與外方有版權合作的中國雜誌當成‘洋雜誌’中文版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其封面名稱的模糊性,這樣的‘擦邊球’將被規範。”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一些進行中外版權合作的期刊封面中突出國外合作方的品牌名稱,淡化自己品牌,這尤其在時尚、消費、生活類雜誌中屢見不鮮。其原因顯而易見:對外方來說,不通過中文版就能使自己的期刊品牌爲內地民衆所知曉,何樂而不爲?對中方來說,國際知名的雜誌品牌將吸引更多國際廣告客戶,帶來更多收益。
“將來國外期刊結合國內政策逐步進入中國的趨勢不可逆轉,這將是中國加入WTO後出版業要迎接的最大的挑戰。”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師曾志副教授說,“如果說政策上將有什麼積極應對的話,外刊的涌入僅僅是提供了土壤,我國期刊業自身的競爭和經濟轉型纔是根本之策。”她表示,現在我國已經有一些財經、時政類期刊辦刊者汲取國外知名期刊辦刊理念,加大高品質、深度報道的力度,同時業界的經營模式和運作規則也日趨專業化和系統化,這表明在外刊大規模進入之前,我國期刊界人士在市場競爭和轉型過程中,正自覺或不自覺地改進自身,迎接挑戰。(經濟參考報)
出版總署稱未批准國外雜誌出中文版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石峯日前會見香港傳媒高層人士時說,內地報紙基本沒有與海外公司進行合作;圖書和雜誌與海外公司也主要都是版權方面的合作;而國外雜誌在中國出中文版的,迄今爲止沒有一家獲得批准,對於一些消息指有外國雜誌在內地出中文版,部分只是炒作,還有的是違規做法,一經發現就要查處。(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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