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昨天從市藥監局下屬的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瞭解到,今年前三個季度,他們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報告54份。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負責人指出,目前本市醫療機構沒有建立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部門,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病例仍是自發性的,所以三個季度報告藥品不良反應數字應遠遠大於54例。他呼籲各醫療機構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好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義務。
目前藥品分爲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兩種。藥品不良反應是合法的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出現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者是有害的反應。
在本市的一些大醫院,早幾年曾建立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並有專門部門來牽頭抓這項工作,但由於多種原因以至於後來這項工作停滯下來,導致現在報告藥品不良反應成了各醫院自發的行爲,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宋立剛主任昨天強調,我國的《藥品管理法》及國家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去年新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師管理暫行辦法》,都對醫療機構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作出明確規定。
就目前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情況,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人介紹,作爲天津1000多萬人口,每天醫療就診量也非常高,但是從目前所接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量來講,今年前三個季度,僅收到54份報告,這個報告的數量應當是1天報的數。
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原副主任彭敦仁認爲,本市醫療機構已經具備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的條件,但是醫院沒有建立這種機構的原因分析起來:一是醫藥人員不理解,怕影響藥品銷路;二是醫務人員的誤解,用藥出現不良反應後會不會影響個人晉級、晉升;三是醫院領導也擔心。
爲了患者的切身利益,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呼籲本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抓好醫療機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的建立工作,以及時有效地處理患者遇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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