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輪磋商,日本政府終於在APEC峯會之前與中方達成了一致:就齊齊哈爾侵華日軍遺棄毒劑傷人事件向中方支付3億日元,用以補償中方的損失。這一“補償”雖然表達了日本政府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方面的“誠意”,但對於“8·4”事件的受害者來說,它來得過於緩慢,也過於艱難。
齊齊哈爾“8·4”事件的元兇是芥子氣,它是由侵華日軍遺留在中國土地上的,所以,此次毒氣傷人確實算得上是“歷史遺留問題”。然而,問題真的如此簡單嗎?
1997年,中日兩國同時加入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根據有關規定,日本方面必須在十年之內徹底銷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必要時,這一期限可以延續至2012年。從締約到現在,6年的時間過去了,日本方面是不是真的努力在兌現自己的承諾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據中國媒體的調查,迄今爲止,日方所做的工作僅僅是與中方聯合進行了14次調查,並在遺棄化武最爲集中的吉林敦化哈爾巴嶺修了一條路,真正的銷燬工作基本上沒有啓動。與日方的動作遲緩相對應的是,日本遺棄的化學武器卻不斷出現在中國各地,對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形成了極大的威脅,也損害了中國人民的生活秩序。正是由於日本政府的拖延,其遺棄化武的潛在危害一步步變成了實實在在的傷害,河南人李貴珍因此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所以說,齊齊哈爾“8·4”事件既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一個現實問題,日本政府對待侵略歷史的曖昧態度、日方在銷燬遺棄化武方面表現出的怠惰,其對中國人民感情的傷害,並不亞於那幾罐芥子氣。
侵華日軍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約有200萬件,在齊齊哈爾出土的5個毒氣罐不過是其中極小的一部分,更多的毒氣罐、毒彈隨時都可能“發作”,如果日本政府在遺棄化武的問題上依然實行“蘑菇戰術”,如果銷燬遺棄化武的工作不能快速、及時地完成,齊齊哈爾“8·4”事件就有可能在別的地方重演,“歷史遺留問題”就會再一次成爲現實問題,對中日關係造成實質性傷害。
對於中國人民來說,3億日元的補償僅僅是“補償”而已,我們對日本政府的要求是:把中國領土上的所有遺棄化學武器徹底清除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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