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拉科斯特與香港的鱷魚恤掐了四年架,官司緣於真假鱷魚之爭。一個說對方是假的,一個說我纔是真的,這一幕好像孫悟空與六耳獼猴的真假之辨。然而又不全像,因爲官司了結了,誰也沒能成爲真正的贏家,打來打去,倒是讓內地市場上充斥的真正的假鱷魚乘虛而入,真是廟小妖風大,池淺“鱷魚”多。
“法國鱷”與“香港鱷”的鱷頭朝左或朝右,如今看來已不重要了,而這場官司帶給我們的啓示,卻異常深刻,那就是高度的品牌意識。兩家公司之所以爲了一個牌子爭得面紅耳赤以至於對簿公堂,是因爲品牌關係着影響與利潤。消費者追求名牌,緣於對它的信任甚至依賴。
而中國內地企業的品牌意識,雖經多年市場的歷練提高了不少,但顯然遠遠不夠。這裏有必要談一下市場上的假鱷魚。這類產品固然爲假冒,但有些未必就比法國的或香港的質量差多少。爲什麼我們的企業不惜冒被告被處罰的風險呢?假冒帶來利潤是許多假冒者最爲推許的理由,但說來說去這也是一種短視行爲,投機畢竟是投機,你永遠也做不大。即便有一天做大了,那就離收到法院的訴狀不遠了,接下來的是鉅額賠償。外國公司願意且善於施這一招,教訓無需列舉,因爲實在太多了。
長久以來,一些內地企業爲圖便宜圖省勁兒而假冒,而更多的企業雖不假冒,但僅滿足於貼牌生產,成了人家的生產車間,利潤的大頭被洋人輕鬆地賺走了。因此,當國人豪情萬丈地宣稱國外市場的產品很多爲中國製造的時候,有必要清點一下這些產品有多少是中國自己的品牌。
製造自己的品牌,然後唱響世界,是中國民族企業的根本出路。不如此,到頭來吃虧的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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