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國鱷魚”和香港“鱷魚恤”的一場四年才了結的官司,是一個名牌清場的開始。
法國鱷“咬了”香港鱷
2000年4月11日,“法國鱷”拉科斯特襯衫有限公司將“香港鱷”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北京市華遠新產品貿易公司訴上法庭。這是個訴侵犯商標權糾紛案。雙方爭執的焦點就是,一條鱷魚的形象。法國鱷魚標誌,綠色鱷魚頭朝右,下標LACOSTE字樣,而香港鱷魚標誌,鱷魚頭朝左,上標CROCODILE。
原告“法國鱷魚”訴稱:早在1980年“法國鱷”在中國註冊了一系列鱷魚圖形商標,並使用在襯衫、長褲、運動服、紡織品等商品上。但從1995年至今,“香港鱷”未經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法國鱷”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造成混淆,給“法國鱷”造成巨大損失。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50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此時,“香港鱷”也有話說:“香港鱷”作爲亞洲著名企業,使用鱷魚商標已有幾十年的歷史,其商標已具有知名度,且其採用專賣方式,不會造成混淆。
經過了四年的爭辯,這場官司終於在2003年10月23日有了結果。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調解,雙方在京簽署了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認可1980年在中國註冊的法國拉科斯特公司所屬的鱷魚圖形的商標專用權,2006年3月31日後,不再使用原有的綠色鱷魚圖形商標,改用新的商標圖形;法國拉科斯特襯衫股份公司放棄所有訴訟請求,許可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註冊和使用新的商標圖形。
糾纏四年的官司,是什麼使法港鱷魚忽然握手言和?
百條鱷魚共遊一池?
四年來,“法國鱷”和“香港鱷”開始意識到,他們之間的糾紛只會導致中國市場上侵權者的數字不斷增加,並導致中國消費者對該品牌的完全混淆,市場份額的侵蝕越來越快。日益影響到兩家公司在中國內地市場的發展。
一位商界人士告訴記者,“法國鱷”是國外品牌中較早進入中國的品牌之一,但這幾年的銷售並不理想。這與市場上不斷出現形似鱷魚的品牌不無關係。
在某服裝批發市場,記者看到形似鱷魚的品牌不下五個。但問到店員品牌的來源時,能說清楚的人極少。據瞭解,市場上較爲知名的鱷魚品牌,還有新加坡的卡迪樂鱷魚、浙江鱷魚等。另據有關媒體不完全統計,中國內地市場目前有大大小小100多家鱷魚商品生產廠家。
在了結官司之後,法國鱷與香港鱷兩公司共同發出聲明,日後,法國拉科斯特襯衫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鱷魚恤有限公司將合力打擊侵權者,並尋求中國行政及司法機關的全力支持,加大對假冒商標侵權行爲的制裁。
據有關媒體報道,日前,“法國鱷”拉科斯特公司又將新加坡“鱷魚”和其所屬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及北京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安貞分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並提出了50萬元的經濟賠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顯然,法國鱷要把品牌整肅進行到底。
名牌小心“傍名牌”
遭受品牌糾紛的不止“鱷魚”。
就在“法國鱷”與“香港鱷”之間的商標大戰還在硝煙瀰漫的時候,又一場中外商標大戰進入了白熱化。這就是美國“強生”與浙江名企“康芙婭”的英文商標之爭。
近年來,商標糾紛就一直未曾停息,天津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近年查處的多宗案件可以看出,過去以商標侵權爲主的“傍名牌”違法行爲,發生了新變化,最明顯的是出現了使用境外登記的企業名稱進行“傍名牌”商業欺詐的新手段。市工商局就曾受理過美國可口可樂、瑞士雀巢、日本索尼和三洋等企業的商標侵權案例。
他認爲,商標的知名度和信譽是企業多年的宣傳廣告、產品質量、銷售量等多方面因素綜合形成的。對企業而言,知名商標往往意味着穩定的市場和較高的利潤。侵權人通過各種侵權形式,以極低的成本盜用知名商標,造成消費者的混淆,侵佔市場,獲取非法超額利潤,使商標權利人陷於困境,嚴重者甚至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這位負責人還對目前“傍名牌”違法行爲進行了分析。通常違法經營者在商品上突出使用與世界知名商標近似的商標,在產品的包裝、吊牌和經營場所上使用境外的企業名稱,在顯著地方使用與知名商標近似的商標,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利用境外註冊的公司冒用世界名牌公司的廠名,在產品上標註境外企業名稱,造成消費者誤認誤購。
商標侵權行爲的不斷涌現,不但損害商標使用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也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使得企業今後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不受侵害顯得尤爲重要。
工商部門提醒企業,一方面,國外或國內的知名企業要進駐境外的市場時,要先到當地的商標局註冊企業商標,使其權益得到法律認可和保護;另一方面,企業要在許可使用範圍內使用商標標記的圖形、字符等。這樣,如果一旦在企業的運營中,出現擅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就立刻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或法院進行投訴或起訴,及時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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