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不法商戶勾結收費分成對合法經營者巧取豪奪
山西省離石市交警大隊及其所屬中隊與當地少數商家勾結,通過不開票、抽取好處費等辦法收費謀利,引起羣衆的強烈不滿。
在今年7月中旬集中治理車輛超載期間,離石市交警大隊與鄰近的山西柳林縣李家灣鄉 屹垛村焦化廠協商,將焦化廠作爲臨時停車場,專門用來停放交警查扣的超載車輛。這個停車場沒有任何手續,不符合存車的條件。然而,有交警大隊做靠山,停車場照幹不誤,且超標準收費,大車每天每輛收取50元,小車每天每輛收取25元,收費一律不開票。所收費用由交警大隊跟停車場五五分成。
離石市城西停車場本來手續齊全,經營合法。今年1月初,交警大隊大隊長成有鎖因其不交所謂的“安全風險金”,要求這個停車場停止存車。今年6月下旬,成有鎖讓人向停車場要走2萬元現金,並給了停車場場長高祥全一張不規範的購白麪、大米用的2萬元發票,才允許這家停車場停車。今年7月1日,交警大隊又和高祥全簽訂了一份《車輛保管合同書》,高向交警大隊交了1萬元現金,才被允許停車一個月。高祥全經營期間,交警大隊民警在城西停車場每存放一輛查扣車輛,大車抽10元好處費,摩托車抽3元好處費,這些錢都進了查扣車輛的交警個人腰包。
此外,交警大隊一些科室還利用職權向這家停車場巧取豪奪。據高祥全提供的16張白條顯示,吳城中隊從停車場拿走1.5萬餘元,離石市區一中隊拿走7653元,宣教科拿走1233元,秩序科拿走182元,施救隊拿走l100元,專項整治組拿走5889元,大隊辦公室拿走791元,合計3.2萬多元。
2000年8月10日,離石市交警大隊違反規定,私下與離石市建材廠(原離石市交警大隊汽修廠廠址)簽訂了兩份合同書,一份是《車輛保管合同書》,一份是《噴寫放大號車門字合同書》,明確要求建材廠不得將噴寫放大號車門字這項業務與其他單位配合。建材廠給交警大隊提供合法收費稅票,供交警大隊收費。收取費用雙方按五五分成,交警大隊憑票據在建材廠報銷應得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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