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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世洪被“雙規”了。
楊是湖北省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
10月14日下午,湖北省召開全省政法隊伍廉政教育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該省政法部門的5例違法違紀典型案件。一個與會官員回憶說:“楊世洪涉嫌重大經濟問題案件,在通報中首當其衝。”
通報說,“經初步查明,楊世洪……利用職務之便,幫助私營業主減免稅費、降低出租土地價格等,從中接受和索要他人財物。楊涉嫌貪污受賄摺合人民幣數百萬元。”
有人稱,這是建國以來武漢這個華中地區特大城市最大的官員腐敗案。
“第一反應是吃驚,第二反應是惋惜。”一個在江岸區工作了20多年的“老江岸”說,“我與他曾是上下級關係,楊是很謹慎的一個人,工作上肯動腦筋,遇事很冷靜,外表也儀表堂堂。”
事發後湖
後湖處於城郊結合地帶,土地廣闊、水源豐富,有武漢“城市後花園”之稱。
7月中旬以來,善於把握政治風向標的人們猛然發現,一直活躍在媒體視野裏的楊世洪久未露面了。
早就有了預兆。
今年4月,後湖鄉石橋村村支書譚國和突然被湖北省紀委帶走,實施“雙規”。一個村支書被省紀委直接雙規,這在湖北歷史上堪稱少有。
也是四五月份,一個女地產商人、湖錦酒樓女老闆毛麗娟被順帶牽出,中紀委和湖北省紀委緊急問話。因爲她在石橋村拿過地皮。兩天後,毛被放出來,她以爲沒事了,悄悄給楊世洪打了個手機。
幾乎是同時,正擔任局級巡視員的原江岸區副區長袁明藻被中紀委和湖北省紀委找去談話。但在談話之後,袁卻以看病爲由,攜妻遠逃湖南、貴州。幾個月後,袁在貴州被抓。
這位消息靈通人士還透露,7月14日下午5時多,武漢市委大院正在召開市委常委會。忽然,中紀委和湖北省紀委的幾位官員出現在門口,把楊世洪帶出會議室,要找他談話。
幾分鐘後,隨同出去的一位領導返回,措辭精練地宣佈:這是楊世洪同志最後一次參加會議。
辦案人員在楊世洪的家中,第一次搜出存摺200多萬元,第二次在地板夾層中,搜出200多萬元現金。
據一位知情人士介紹,楊毛交往,始於1996年底。楊世洪時任江岸區區長,當時區財政比較困難。剛好區政府在黃興路上有棟幾百平方米房子,經人聯絡,毛麗娟丈夫以300萬元的價格拿到這棟樓,並開設了湖錦酒樓。
區政府在火燒眉毛階段籌到了急需的錢,300萬元無異於雪中送炭。“困難之際別人加以援手,後來就成了朋友。”在這中間,袁明藻起了重要的牽線作用。
3000畝土地
繁華的漢口中心城區寸土寸金,超過500畝的大片土地的,只有後湖。1996年年底,武漢市土地規劃局完成了後湖居住新區的用地規劃和投資分析工作,開發武漢市城區最近的居住新區擺上議事日程。
毛麗娟是個聰明的商人,其丈夫也做過房地產,她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
中國的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商業用地,只用通過政府徵用後,將其轉化爲國有用地後方可用與商業開發,後湖鄉的集體土地要用於商業開發,必須轉化身份,而其頂頭上級江岸區政府是誰也饒不過的關。而楊當時正是江岸區的父母官。
由於毛與袁、楊的這些特殊關係,1999年前後,毛麗娟以武漢天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江岸區後湖鄉簽訂協議大批量圈地。據知情人士透露,圈地範圍涉及後湖鄉8個自然村,用地規模3000畝左右,協議在江岸區政府備案。
“按理說,這是絕對的違規和鑽空子。”一位法律界人士說。按照1998年的新土地法,區裏批地的權限是50畝,市裏批地的權限是100畝,這樣來看,他們在後湖鄉用地的審批權限上已經違法。
投機者的暴利
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武漢天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實就是一個專門拿地的殼公司,無償劃撥或低價大量拿地後,或者自己另外成立公司,進行開發,或者囤積一段時間,尋找新的下家,將土地轉手,獲取差價。
據一位神祕人士介紹,事實上,在毛麗娟掌控了3000畝地後,“後湖生態花園”(毛早期開發的項目之一)周圍的幾個樓盤,基本上都是毛轉讓、倒賣給開發商的。
據估計,當時天實圈地的價格大致在每畝10~25萬之間,在1992年到2001年9月後湖鄉新春村土地徵用收款明細賬總表上,天實公司以每畝22萬元的價格圈地17畝,共計土地款374萬元,但其實際支付166.5萬元,欠款207.5萬元。以實際付款計算,每畝土地價格不到10萬元。
而在現在,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公開交易,後湖地塊的每畝價格在60~80萬元,其中的差價驚人,按照這樣的差價計算,如果天實將早先圈下的3000畝地全部倒手賣出,獲得的收益當在10個億左右。
工作小組進駐
後湖鄉土地使用情況混亂,非一般人所能想象。據後湖鄉一些喪失土地的村民反映,現在後湖鄉的土地幾乎被瓜分殆盡。
根據後湖鄉新春村村民向江岸區和武漢市政府的投訴材料,村裏大小幹部,只要手中稍微有點權利,就大肆搶佔倒賣。
單單在後湖的一個自然村,新春村,有據可查的土地徵用在1992年到2001年9月30日止,共計徵用土地330.65畝,地價款3371萬元。而其他亂佔亂用土地更是驚人,在投訴材料中,村民反映,這些年來,新春村出賣土地3000畝,涉及土地資金近2億,大部分村民未得到補償,也不知鉅額資金的流向,而一些與村和鄉幹部熟絡的,則得到了數量可觀的補償金。
而這段時間,正是楊世洪在江岸區主政。
2002年7月,在村民的強烈要求下,江岸區派出由區紀委區、審計局,反貪局公安局組成聯合工作小組,進駐新春村,調查審計。並公佈了新春村財務收支審查綜合材料,但對新春村財務收支審查綜合材料一些可疑帳目沒有任何處理意見,最終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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