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還沒到,各大飯店的“年夜飯”已經支起了大竈,並且吸引了衆多心急的南京人,張生記、向陽漁港等飯店的一批檔位已經全滿了。和往年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是,今年吃年夜飯的“規矩”要大得多——絕大多數飯店都明確宣佈:謝絕自帶酒水!就連少數幾家平時可以自帶酒水的飯店也表示:年夜飯,不行。
各大飯店爲何一致向年夜飯“自帶酒水”發出“封殺令”呢?一些飯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聲稱是爲了“保護消費者不受假貨坑害”,而記者從另一些渠道則瞭解到,“美麗的說詞”背後真正的原因仍是“利潤”二字。而且,在絕大多數經營者眼裏,“謝絕自帶酒水”是行規,並且實際上取代了國家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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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規源自“假貨太多”?
張生記、紅泥、向陽漁港、萬家燈火、四川酒家、金陵飯店……無論是“杭邦菜”、“淮揚菜”還是南京的老字號,都已經張羅起年夜飯的生意來了,各家價位不同,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謝絕自帶酒水。其中一家杭邦菜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謝絕自帶酒水的原因除了出於飯店利潤的考慮外,最主要的是出於對消費者利益和飯店利益的保護。該負責人稱:“現在假貨那麼多,如果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飲料飲用後出現不適怎麼辦?究竟是自帶酒水和飲料導致的呢,還是飯店的食物導致的?這個很容易扯皮。”言下之意,飯店提供的酒水不但是真貨,而且出了問題也便於認清責任。
飯店酒水暗含驚人暴利
“這根本不是飯店謝絕自帶酒水的初衷!”昨日,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餐飲行業人士說,這麼多飯店都恪守同一的“約定”,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利益驅動。他說,現在餐館業競爭激烈,菜餚的利潤很薄,飯店主要就是靠酒水贏利,平時已經如此,再加上年夜飯顧客盈門,飯店當然更要藉機賺上一筆。
飯店銷售的酒水一般都要加價,幅度普遍在50%以上,例如一瓶“五糧春”的超市售價在70-75元,供給飯店的當然更低,而某杭邦菜館的售價卻高達125元左右!試想一下,如果某飯店一個月賣出1000瓶五糧春,每瓶利潤60元,那麼光是這一個品種就可獲利6萬元!據透露,一般來說,酒水利潤比飯菜高出70%以上,佔飯店總利潤的三成甚至更多!
此外,飯店還有一個迫不得已的原因,就是拿了酒水供應商的“進場費”,目前南京的“進場費”行情一般是每個品種每年1至10萬,賣得好的飯店還有提成。
商家破壞了“公平交易”法則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祕書長孫建和認爲,依據《消法》,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的權利。酒店謝絕自帶酒水的做法實際上造成了消費者無法選擇酒的品種和價格,因爲酒店的酒和價格是確定的,消費者如果想使用酒店沒有的品種只有自帶。“謝絕自帶酒水”,實際上就是強迫消費者接受服務和商品,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孫建和表示,只要有消費者投訴,他們將盡力協調或查處。
法規鬥不過“行規”?
早在2001年上半年,南京市工商局就曾明確表態,禁止客人自帶酒水的做法違背了國家相關法規,並且還要求全市的賓館、飯店全部進行整改,甚至一批高星級酒店也未能例外,統統被責令摘下“謝絕自帶酒水”的牌子。然而,兩年多以來,充耳不聞者越來越多,甚至成了一條見怪不怪的“行規”,以前那些被勒令摘下的牌子又悄悄地掛了起來,有些經營者還以《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爲由申辯說,其中明確規定了部分涉外旅遊飯店“可以謝絕客人自帶酒水”,“我們爲什麼不可以呢?”
在今年中消協曝光的格式合同中,“謝絕自帶酒水”成爲首當其衝被批判的“不平等條約”。工商部門表示,無論是這部行業規範中規定的涉外旅遊飯店,還是普通的餐館,都應該首先遵守《消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而無權制定任何有悖法律的所謂“行規”,因爲,“行規”不能超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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