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有關部門獲悉,天津不斷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數和享受“低保”人數均大爲減少。本市將進一步加強對失業保險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力度,對具有勞動能力但以非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再就業服務和就業推薦的下崗失業人員,不予受理失業保險或“低保”申請。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連續三次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組織推薦就業、也不自謀職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下月起停發失業保險金或“低保”金。
在法定就業年齡並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應該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通過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依靠合法勞動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各級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將向求職的下崗失業人員免費提供一次職業指導、一次再就業培訓和三次就業信息,使下崗失業人員儘快再就業。對於“4050”下崗失業人員,原則上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據瞭解,對於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並要求自謀職業的人員,可將其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按照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標準,一次性發給本人,並給予一定的扶持資金,支持其自謀職業。對於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並要求自謀職業的人員,按照最高不超過6個月的標準,一次性發給本人,支持其自謀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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