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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一起強姦案,摧殘了13名少女的吳建廷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人們在爲“禽獸”受到嚴懲稱快的同時,也在擔憂:“有陌生人向孩子求助時,孩子難道不該助人爲樂嗎?”
孩子的善良被利用
吳建廷是平頂山市湛河區北渡鎮農民,現年36歲。從2000年8月12日至2002年8月5日兩年間,他連續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姦淫少女13名。據法院查明,其每次犯罪得逞,竟都是利用少年兒童樂於助人、天真無邪的特點。
與別的同類案件有所不同,吳建廷實施犯罪都是在白天。他先從市內公園、新華書店、小學附近、街頭等公共場所將孩子誘騙到偏僻的地方,之後便兇相畢露對女孩子實施性犯罪。他誘騙少女的方法很簡單,卻十分奏效。他要麼告訴孩子,他的鑰匙丟了,需要幫助尋找;要麼告訴孩子,他有一個和其年齡相仿的女兒,但她生病了,不吃藥,需要小朋友去開導安慰她;要麼告訴孩子,他的女兒天真可愛,希望和其交朋友……
聽了吳建廷的謊言,孩子們居然都會輕易地相信,併產生要“助人爲樂”的念頭,從而輕易地被吳建廷從熱鬧的公共場所用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帶到偏僻處。
在這一起起案件中,孩子的天真與善良被犯罪分子充分地利用,甚至幾個孩子在一起也會一起上當。一次,吳建廷用摩托車帶着誘騙來的兩個女孩子到了平頂山九里山山坡上,他將其中一個女孩子姦淫,而另一女孩子竟被騙爲他的“獸行”放哨。最多的一次,吳建廷將正在玩耍的7個男孩女孩帶走,並對其中一名女孩子實施了性犯罪。
法院的判決書顯示,吳建廷的罪行被認定的共13起,除1名被害人當時已經15歲外,其餘12名遭到摧殘的都是幼女,最小的還不到9歲。
嫌疑人自稱“有精神病”
2000年以來連續發生多起姦淫幼女案件,在社會上造成恐慌。爲此,平頂山市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展開偵破。
經過走訪被害人及證人,公安機關確定這多起姦淫幼女案乃是一名犯罪分子所爲。根據被害人及證人提供的情況,平頂山市湛河公安分局的幹警在平頂山市湛河堤新華路橋段布控守候時,發現吳建廷及所騎摩托車與案件嫌疑人的特徵極其吻合,遂將吳建廷帶到公安機關盤問。吳建廷歸案後,向公安人員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件得以偵破。
被警方抓捕後,吳建廷自稱“有精神病”,請求司法機關對其進行精神病醫學鑑定。司法機關經過考察吳建廷作案過程及歸案後的言行舉止,確認吳建廷的神智正常。同時,吳建廷也沒向司法機關提供他過去及其家族患有精神疾病的相關證據,因此司法機關對吳建廷自稱是精神病的說法予以否定。
道德教育遭遇困惑
吳建廷雖然必將爲自己的“獸行”付出代價,但是吳建廷強姦案也同時引出了對孩子德育教育的困惑,引起了很多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們的憂慮。
“怎麼會是這樣?看來我們家長還真得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過,該怎麼教育呀?難道要教育孩子們不再助人爲樂?那孩子們不就會變得越來越自私了嗎?”這位家長的擔憂幾乎代表了所有家長的心聲。
平頂山雷鋒小學是河南省惟一的以“雷鋒”名字命名的小學,對學生進行美德教育是該校的一項很有傳統的工作。該校教師高俊玲聽了吳建廷案後,同樣困惑不已:“俗話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見義勇爲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現實生活中見義勇爲者的境遇往往不妙,甚至可以說非常悽慘。比如本案中那些受害的孩子們。她們的不幸遭遇,不僅會讓她們稚嫩的心靈對助人爲樂產生排斥,她們的家人、同學、朋友們同樣也會對助人爲樂產生懷疑:助人爲樂怎麼會不對呢?我們作爲教育工作者,對於孩子們的這種詰問,該如何回答呢?社會的日趨複雜,事實上也正在向傳統道德教育發出挑戰。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
嶽黎黎,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多年從事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同時身兼多家中小學法制校長。吳建廷案同樣引起了她的思考:“吳建廷利用孩子們的善良誘騙孩子,對孩子進行性侵犯,不僅給被害的孩子身體造成了傷害,也對孩子以後的成長和社會風尚造成了不良影響,應當依法嚴懲。通過這個案件也說明,在對孩子進行美德教育的同時,也需要對孩子進行防止侵害教育。而對於後者,我們顯然做的不夠,幾乎沒有學校對此專門開課,這確實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在吳建廷案審理後,嶽黎黎已以此爲例對中小學生進行多場法制講座:“這13個女孩子被摧殘的教訓太沉痛了。我要讓孩子們汲取教訓。”嶽黎黎痛心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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