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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當前,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案件呈現出高職務、高學歷、低齡化、罪名集中、數額巨大、共同作案等特徵。
據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庭審判長孫敏介紹,一九九九年至二00三年六月,該庭共受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二百五十七件,涉案人員爲五百一十四人。其中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案件有八十七件,涉案人員爲一百零七人,分別佔該庭整個經濟犯罪案件和涉案人員的百分之三十四點八和百分之二十點八。其特徵表現爲:
一、犯罪人員職務高。國營企、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及行政機關的“一把手”(正、副廳級)或分管領導(正、副處級)等,有七十一人,佔涉案人員的百分之六十六點三。如:原湖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何光安、原中國交通物資中南公司總經理魯瑩、原湖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龔旭東、原武漢市城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張克孝等,在其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肆貪污受賄,爲他人謀取利益。
二、犯罪人員學歷高。一百零七人中,有六十九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佔犯罪總人數的百分之六十四點四。其中七人有博士、碩士學歷。原湖北省土產進出口公司總經理兼黨委書記王追林,系博士研究生學歷。
三、共同犯罪現象突出。八十七件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的案件中,涉及共同犯罪的有二十六件,約佔三成比例,其中上下級、情人、夫妻的關係共同犯罪居多。原武漢海關駐郵局辦事處主任胡珊與原武漢海關財務經營科科長徐國豔“親密合作”,大肆貪污、挪用公款,導致武漢海關三千五百餘萬元人民幣的巨資流失。
四、犯罪年齡呈現低齡化。統計數據顯示,以上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案件中,有五十一人年齡在四十四歲以下。原湖北中通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振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犯罪時年僅二十八歲。
五、犯罪涉及罪名集中。貪污、受賄、挪用、詐騙以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是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的突出特點。以上一百零七人中,三十四人犯貪污罪,二十九人犯受賄罪,二十四人犯挪用公款罪,僅此三類犯罪人數就佔其總人數的八成以上比例。
六、涉案資金數額越來越大。公職人員職務經濟犯罪人員,由於其職務高、地位高、權利大,貪污、受賄的數額也隨之猛增。原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漢區分局局長鄭文珊任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六百六十五萬九千九百四十七元人民幣,挪用公款二百萬元,貪污公款二十萬元。
此外,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犯罪現象也比較突出。這些人雖然職務不高、權利不大,但他們利用擔任財務管理人員、出納、會計、儲蓄員等工作之便,貪污、挪用的案件呈現快速上升勢頭,這也是當前職務經濟犯罪不可忽視的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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