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羣衆王先生路遇盜包疑犯,立即衝上前去,令王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在他與疑犯搏鬥的過程中,圍觀者竟然無一人上前幫忙,不過王先生最終還是將疑犯抓獲了。日前,河北區人民檢察院向王先生所在的單位發出給予其表揚的司法建議。
據檢察機關介紹:事發當日,王先生騎着摩托車下班回家,途經河北區一自由市場時,聽到路對面有人喊“抓小偷”。他馬上掉轉車頭追了過去。盜包的犯罪嫌疑人已經開着摩托車鑽進了附近的樓羣。王先生在後面緊追不捨,路邊有很多人,但是沒有一個人加入追趕的行列。追了1000多米,在一居民樓附近的一條小馬路邊,王先生用自己的摩托車將犯罪嫌疑人抹倒。趁王先生停車的時候,犯罪嫌疑人推起摩托車又跑,但是車沒有啓動。犯罪嫌疑人馬上棄車逃跑。同時將偷來的被害人的錢包丟棄在路邊,然後鑽進樓羣。王先生又追出200多米,將犯罪嫌疑人摁住。此時,被害人已經趕到,王先生將犯罪嫌疑人拽迴路邊。
此時,周圍已經聚集了不少人,但還是沒有一個人伸手幫王先生一把,倒是有不少人替犯罪分子說情:“放了他吧,錢也追回來了”、“做事別太絕,他也不容易”。任憑周圍的人如何說情,王先生還是緊緊地按着犯罪嫌疑人。直到警察趕到現場,帶走犯罪嫌疑人,王先生才悄悄離開。被害人爲表達感激之情,曾試圖打聽王先生的住處,但被王先生婉言謝絕了。
事後,王先生除了到派出所做過一次證,一直沒有對任何人說起此事。爲了褒揚王先生這種見義勇爲的行爲,河北區檢察院於日前向王先生所在的單位發出了給予王先生表揚的檢察建議。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王先生說,我做保衛工作這麼多年,碰上這種事,我肯定要管。否則,我覺得無論是責任感還是良心上都說不過去。但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當時那麼多人在場,竟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幫我一把。尤其是我把犯罪分子按在路邊到警方趕來的十幾分鍾裏,我一邊要按住犯罪分子,一邊還要提防後面,因爲此時如果犯罪分子有同夥從後邊襲擊我,我肯定就會受傷或者犧牲。當時情景讓我至今回想起來都感到心酸。現在的人們這是怎麼了?但記者問他,以後再碰到類似的事情,你還會管嗎?王先生回答得很乾脆:我會,不用說大話、高調,我覺得作爲一個有良知的公民,應該挺身而出。否則,如果大家對犯罪分子的行爲置之不理,聽之任之,壞人會更加有恃無恐、爲所欲爲,那麼我們的社會會成什麼樣子?
被害人:多虧了王先生出手相助
被害人李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真的很感激他的仗義之舉。當時我急壞了,多虧了王先生,否則我的包就找不回來了。要是全社會的人都像他這樣,社會治安就有保證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就更有安全感了。”
檢察機關:被告人被判兩年半
據檢察機關介紹,本案的被告人劉某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檢察機關認爲,見義勇爲、扶危助困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我國《刑法》上也是有據可查的。《刑法》的這些規定主要是爲了更好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如果每個人都能做到見義勇爲,那些想犯罪的人就不敢再犯罪了。(爲保護正義羣衆,故隱去王先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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