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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或者其他什麼災難還有重來的可能。重放當時的畫面,亦可溫故知新
11月6日,宋慶齡基金會工作人員向《瞭望東方》證實:63歲的前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已就任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他已以現職身份出席了廣東中醫院建院70週年的慶典。此前的9月29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宣佈了關於孟學農任職的通知:中共中央決定孟學農同志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在今年4月以前,張文康是衛生部部長,孟學農是北京市市長。4月20日,新華社發佈電訊:"日前,中共中央決定:免去張文康的衛生部黨組書記職務。"同時發佈的另一條電訊是:"免去孟學農的北京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他們的部長、市長職務隨即被按程序解除。這在當時是轟動世界的重大新聞,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的所有重要媒體都對此進行了發佈或評述。
如今,這兩個曾經的新聞人物的重新露面,再度勾起了不少人的回憶。SARS或者其他什麼災難還有重來的可能,重放當時的畫面,亦可溫故知新:4月2日,張文康在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中稱"截止到3月31日,中國內地總共發病1190人,現在出院的934例,也就是說死亡46人,主要集中在廣東;1190人裏,廣東有1153人,死亡的46人裏,廣東有40人;現在出院的934人裏,廣東有911人。我強調說一下,除了廣東以外都是輸入型病例,就是這些病人往往是到過廣東或者到過境外,回到家鄉發病,也有可能傳染周圍的幾個人。但是因爲其他地方已經接受了廣東的經驗,所有很快加以隔離治療,沒有擴散到社會上去。"
在4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新聞發佈會上,張文康宣佈:中國局部地區發生的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國工作、生活、旅遊都是安全的。經過中央和地方衛生部門的艱苦努力,現在發病人數明顯減少,治癒人數顯著增加,死亡人數有所減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羣衆生產、生活正常,社會安定,旅行安全。
4月10日,孟學農在會見日本東芝株式會社社長岡村正時稱:"對於1300多萬人口的北京市,22個病例所佔比例並不大,而且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完全沒有擔心的必要。"
他們所說的都不是事實。當時僅北京的實際病例就是他們公佈數字的10倍以上。他們的表態事實上造成了中國國際信譽前所未有的損失。外國元首拒絕來訪,也婉拒中國領導人到訪,廣州交易會的客商不敢出席訂貨,中國外交與經濟都蒙受影響。海外華人一片倒張呼聲。
他們被免職的消息傳出,海內外輿論一致叫好。美聯社、美國各大電視臺都及時報道了北京的動態。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稱:"中國在行動。"法新社說,在停止隱瞞SARS疫情方面,中國領導層採取了引人注目的行動。英國《衛報》的新聞標題是《爲SARS中國解僱部長》。英國廣播公司說,解職和取消長假兩項,不顧造成公衆恐慌的風險,似乎可以說明中國政府這次是動真格的,沒有隱瞞,希望重新贏得國際信任。香港《明報》社評:中央這個決定反映了新領導班子勇於糾正錯誤的果斷作風,同時也暴露了問題的嚴重性。《華盛頓郵報》的報道說,是中國政府認錯的表示。《紐約時報》稱:SARS既成爲一個重大的醫療問題,也成爲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北京承認疫情的嚴重性、免去兩位部級官員的黨內職務、取消"五一"黃金長假,表明中國政府希望努力在國內和國際恢復信譽,海外媒體紛紛以"史無前例的果斷措施"、對各級官員的"一次靈魂深處的震撼教育"的評述,認爲此舉表明新一代領導人塑造執政新風氣和新形象的努力,不會因爲若干官員的官僚習氣和墨守成規而被打斷。
張文康和孟學農無疑是因SARS而去職。
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受中央委派,宣傳中央關於北京市政府主要領導職務變動的決定。賀國強說:"從工作上說,北京市在信息收集、監測報告、追蹤調查方面存在較大疏漏,沒有及時準確地上報疫情,救治和預防措施落實的不夠好,未能有效地監控和切斷傳播渠道,給北京地區的疫情控制帶來很大被動,影響了防治工作的開展。這裏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爲加強北京地區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確保首都大局的穩定,中央決定調整北京市政府主要領導。"
而張文康的同事--衛生部黨組書記、常務副部長高強,則因對張文康去職原因表述不明而引起風波。5月30日,高強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不認同張文康同志是因爲隱瞞疫情而被免職。"引發軒然大波。衆多媒體矛頭直指高強,認爲高強是爲張文康文過飾非。在下一次新聞發佈會上,高強說,他認爲中央免去張文康的職務的決定是正確的。一位中國記者質疑他兩次發佈會上關於張文康說法的不同,事後這位記者受到了有關部門的批評,認爲提問的尖刻程度超過境外記者。
在災難面前,任何的不負責任都會受到人們嚴厲的批評。而在平和的心態下,人們往往可能生出幾分寬容。和張文康、孟學農去職時熱烈相比,此次,輿論對他們的復職表現出和緩的平靜。
背景介紹:
■宋慶齡基金會
爲紀念國家名譽主席宋慶齡,1982年5月成立了宋慶齡基金會。宗旨爲“和平、統一、未來”,是聯絡國內外友好團體和人士,爲實現本會宗旨提供支持和資助的非盈利性組織,是獨立的社團法人。實行民主管理,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每屆任期4年。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理事會負責推選常務理事、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辦公廳2003年下發國辦發[2003]71號文件,對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進行了規定。根據國務院決定,設立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正部級),爲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有9項。內設6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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