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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蹺家中翻出離婚證,丈夫一點不知情真相。爲了順利找工作,妻子花錢買假證。
“這本離婚證是假的還是真的?”“假的。”“爲什麼瞞着你的丈夫辦假離婚證?”19日下午3時,青羊公安分局西御河沿街派出所,一身時髦服飾的黃某在警官的追問下,無語地低下了頭。
茫然老婆和我離婚了?
昨天中午,家住成都市二環路西三段的王某在家中找東西時,在一個角落發現了一本離婚證。打開一看,他頓時嚇了一大跳:這居然是他和妻子的離婚證!持證人的照片是妻子的,自己的名字赫然出現在男方一欄。
她啥時候去辦的離婚證?作爲丈夫的我咋一點都不知情?難道是別人冒名頂替?……一連串的問題冒出來,把34歲的王某弄得一臉茫然。
求證他倆沒有辦離婚
下午2時30分,王某拿着那本離婚證,來到了成都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這本綠色離婚證外觀幾乎毫無破綻,打開內頁,王某之妻黃某的照片上加蓋着婚姻登記鋼印,在“2003年3月12日”的落款處,還有一個“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記專用章”的鮮紅大印。
聽完王的介紹後,處長宋正祥也覺得奇怪:市民政局是不辦理內地居民的結(離)婚證的,難道是哪個區局的婚姻登記處辦的?他仔細查看了證件編號,隱約發現了一個“金”字,馬上將電話打到金牛區民政局,要求其查閱今年3月12日辦理離婚證的檔案。
20分鐘後,從金牛區民政局傳來消息,他們3月12日根本沒辦過王某及黃某的離婚。看來這離婚證有假!
作假原是爲了找工作
接到成都市民政局的報案後,西御河沿街派出所警員前來帶走了王某,並通過電話叫來了黃某進行問訊。
黃承認,這的確是一本假證,是自己在九眼橋花160元買的。“當時我沒有工作,很想到正在招收女工的一家機電城應聘,但他們申明已婚者不收。沒辦法我才揹着丈夫去辦了這個證……”
黃離開派出所後,本來放在桌上的假離婚證竟不翼而飛!警官立即打電話叫回了黃,“爲啥要把假證拿走?”她紅着臉,耷拉着腦袋半晌才說:“我怕這事兒張揚出去沒臉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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