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隨着內地居民到港旅遊人數的持續增長,人民幣在香港市場受到歡迎,而香港銀行沒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給人們帶來了很大不便。日前,經國務院批准,香港銀行獲准在港辦理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四項個人人民幣業務,這給兩地居民帶來了方便。
據悉,除了內地居民可使用內地銀行發行的個人人民幣銀行卡在香港用於購物、餐飲、住宿等旅遊消費支付之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公告》,香港銀行辦理的個人人民幣業務,與內地居民個人有一定關係的業務主要有兩項:一項是內地居民個人持內地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卡,在香港僅限於旅遊消費支付,可在香港自動取款機(ATM)上提取每天不超過等值5000元人民幣的港幣現鈔,但不能在香港銀行櫃檯轉賬、提現或通過客戶受理終端(POS)提現金;另一項是內地居民個人攜帶人民幣現鈔赴港後,可按現鈔兌換的限額清算條件,每人每次在銀行櫃檯兌換等值6000元人民幣的港幣或人民幣,用於滿足在港消費支付的需求。
依規定,香港銀行只能辦理對香港居民個人的人民幣存款業務,同時爲方便香港居民赴內地消費,香港銀行可受理匯款人本人爲收款人的匯款,每人每天的人民幣匯款最高限額爲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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