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貨物必須卸至指定場地
擅自改裝車輛將受處罰
貨運機動車輛超載,由公路管理部門責令駕駛人將超過限量標準的貨物卸至指定場地。對於所卸貨物,駕駛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取走,其裝卸、保管費用由駕駛人承擔。逾期不領取的,由公路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超載貨運機動車輛確需在公路上行駛的,必須攜帶本市公路管理部門頒發的《通行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或運載不可解體的超限重物品的,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照批准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並懸掛明顯標誌。
對駕駛違反裝載規定的機動車駕駛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扣機動車駕駛證,同時按照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給予記分。
對擅自改變、更換改裝車型結構、更換髮動機或車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滯留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責令恢復原狀,並處1000元罰款。
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罰款放行絕對不準
24小時值守令行禁止
本次行動要求,執法部門對車輛是否超載以及車輛超載重量,必須經儀器檢測認定。
對超載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一次卸載到位。對屢糾不改或嚴重超載運輸,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的運輸行爲,按照規定予以罰款,並收取公路補償費。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費放行或罰款放行。
車主或司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卸載,也可以僱人卸載。對不聽勸阻的,由市政公路、公安交管部門指定人員強行卸載。有關貨物卸載、保管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爲防止違規車輛在夜間和節假日強行上路,各有關執法單位將24小時值班,節假日不休息。
市政公路部門設置的檢測站點設立治安辦公室,對個別尋釁滋事、不服從管理的,公安部門依法嚴懲。
□超載屢糾不改吊銷相關執證
追究制度查處責任人
市政公路部門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合執法,在進入本市的各條主要公路的入市口和各高速公路的出口設置臨時檢測點,嚴禁超載車輛駛入、駛出。
對指使、強迫司機駕駛嚴重超載車輛的責任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超載車輛強行上路、屢糾不改的,將吊銷車輛的營運證和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
對在道路上行駛的超載車輛,除依法處罰外,由市治理超載工作辦公室負責對相關部門(隸屬單位或出發地)進行倒查,經查證屬實的,追究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