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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一起“孫子殺死爺爺”的刑事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袁某在庭審中對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他認爲這一悲劇是由家庭的原因造成的。
八旬老人命喪孫兒之手
8月11日早晨,一名年輕人來到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刑偵支隊投案自首,自稱十幾個小時前,在家中殺死了自己的爺爺,目的只是爲了報復。
經過公安機關的現場勘查和訊問,警方確認了這一事實。當天,27歲的袁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之後被提起公訴。
袁某的父母是插隊甘肅的知青。1992年,父母將剛滿16歲的袁某送到上海,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並且準備中考。“考上區重點高中,然後讀大學”是袁某的願望,但是十幾分的差距使他與夢想失之交臂。在這個極其需要安慰的時候,他的父母卻已經離開上海返回甘肅。
1995年,技校畢業的袁某進入了某研究所的車間成爲一名普通工人。因一心想改變自己的經濟狀況,袁某在工作的同時迷上了炒股和炒郵票。
後來袁某的奶奶因病住院,由袁某與當時在滬的母親輪流陪夜。他向母親抱怨說,家裏其他人爲何不來陪?袁母對兒子說,他們不陪是他們的事,你一定要陪。因爲要服侍病重的奶奶,他多次向單位請假。不久,奶奶病故了,他也被單位解僱了。
1997年,袁某的投資受到了致命打擊,賺錢的希望又一次落空。袁某在法庭上稱在“鼎盛”的時候自己曾經有30多萬元的積蓄,而最後幾乎身無分文。“以前我上班時,爺爺退休工資都叫我去領,現在知道我沒工作了,他們當着我的面叫爺爺把錢放好。”在公安機關審訊的時候,袁某這樣說。
今年3月份,袁某的父親回到上海。父母想讓兒子回甘肅調節心態,但兒子不肯。之後發生的兩件事更加深了袁某與爺爺叔叔姑姑等人的積怨——
清明節,袁父想去給母親掃墓,但家裏人說已經安排好了,沒有讓袁某父子去。
6月份,袁某的爺爺八十大壽的那天,爺爺叫上了其他小輩,卻沒有讓袁某去參加筵席。
8月10日晚上,袁某用事先準備的榔頭殺害了自己的爺爺,並於次日早晨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專家分析:特殊的羣體心理問題需要關注
在袁某作案後留在現場的遺書中,報復家庭的意識亦十分強烈———在某種程度上,這代表了回滬知青子女這一個特殊的羣體。
記者帶着“關注回滬知青子女心理”這一問題,採訪了有關專家。
華東師大心理學系副主任桑標分析,回滬知青子女羣體的心理問題成因較複雜。像本案中的袁某,16歲回上海後,如何融入陌生的社會環境,是首先面臨的問題。一個人從出生到成長,需要同伴滿足交流的基本情感的需求,回滬知青子女在新環境中,迫切希望被周圍的人接受。而袁某在上海缺少親朋好友,由於通訊不便也很少和父母聯繫,他容易產生孤獨感。而上海是個競爭激烈的城市,中考的時候和重點中學失之交臂,重考願望落空,而普通工人的工作根本無法滿足他的經濟目標,找不到理想和現實的交匯點使他有了“人生失敗”的悲觀想法。
桑標認爲,對社會和家人錯誤的認知,加上誇大現實環境中的不利因素,使回滬知青子女對社會產生負面的觀點。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有可能做出極端行爲。長期的親子關係冷淡,學業和工作不合理想,心理調試能力不強,都是導火索,這是一個心理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
復旦大學文化人類學研究中心主任、社會學系教授張樂天認爲,回滬知青子女的心理問題確實比較突出,因爲擺在他們面前的至少有三種衝突。第一是文化衝突,知青的社會化過程是在上海完成的,而他們的子女則基本上在鄉下長大,在十幾歲的時候,他們一下子出現在上海這個大都市,文化方面的差距不言而喻;第二是利益衝突,因爲下鄉的時候都很年輕,袁某的父輩往往在上海沒有房子,而其兄弟姐妹已形成相對穩定的利益格局,利益的衝突時常發生;第三是與老人相處的代際衝突。
張教授認爲,回滬知青子女本身還普遍受到家庭自身的壓力,因爲自己錯過了讀大學的機會,而且身在異鄉,所以這些人的父輩往往對他們寄予太大的希望。當同時面臨多重壓力的時候,一些原本普通的事情也容易被扣上歧視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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