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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承載瞭如此之多硬性附加限制規定的“福利”,其實已經不能算是純粹的福利,反而有些折磨人的味道在裏頭
對於廣東數萬名民辦學校的學生,這顯然不是個好消息。
據《南方都市報》12月1日報道,根據有關規定,從今年寒假開始,廣東高校學生往返家庭與學校之間乘坐火車,須持“火車票學生優惠卡”才能購買半價硬座票。除正規院校學生之外,民辦學校中廣東只有9所學校的學生可享受半價票優惠,九成以上的民辦學校學生因不合乎領取“優惠卡”條件而無法買到半價火車票。
同樣是學生,待遇卻有天壤之別,這我也不多說了。我只是對“春運學生票”所起到的作用越來越懷疑:它究竟能給政府、民衆帶來些什麼呢?
當然,對於“正規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來說,半價車票畢竟還是個好事。但這“好事”還是有着諸多附加條件的:首先學生就讀的學校必須有實施學歷教育資格;其次是學校和家庭不在同一地址,學生可乘坐火車回家或返校;最後是學生必須沒有工資收入。然而,持有優惠卡也並不一定就能享受到優惠,因爲還有一大堆限制性規定在等着你:每位學生每學年只能享受四次優惠,只在較大車站(三等及以上車站)實行,其他車站暫不執行。
依我看來,一項承載瞭如此之多硬性附加限制規定的“福利”,其實已經不能算是純粹的福利,反而有些折磨人的味道在裏頭。學生半價票只是局部“大鍋飯”,而不是針對學生的“全民福利”,在一些地方它與民辦學校學生無緣,它還很容易造成民衆和學生的不滿。政府以差額補貼的方式爲學生提供春運半價學生票,顯然是以計劃經濟手段應對市場經濟下的學生春運。隨着中國大學生的基數越來越龐大,政府其實有些不堪重負了,於是只好以種種限制而減少補貼範圍和對象,而這肯定會引發民衆的不滿。民衆的不滿來自於兩個方面:春運運力之緊張有目共睹,而鐵路方面採取的“提高票價、分流客源”的做法,其實只分流了經濟承受能力相對較差的民工,而享受補貼的大學生齊刷刷地回家,客觀上加劇了運力的負荷量。同時,人們有理由懷疑,這種對半價學生票的補貼是否“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由其他購買高價火車票的乘客承擔?對於學生來說,這種優惠也造成了學生羣體之間的某種“對立情緒”,民辦學校學生自然對公辦學校學生不滿,民辦學校學生之間也有着矛盾,一切皆因“內外有別”。
問題看似在學生票上,而根子則在鐵路體制上。目前鐵路仍然是在“政企不分,網運合一”的體制下運行,一方面承擔着鐵路建設、鐵路運輸宏觀調控和管理的政府職能,承擔爲學生提供半票乘車等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又要面向市場,追求效益。這對天然的矛盾讓鐵路部門內心深處對春運學生票有本能的抗拒感,於是,我們就聽說了“學生買不到學生票、不是學生竟持學生票上火車”,“票販子僞造高校學生證明大量購買學生票”之類的新聞。
“春運學生票”的弊端在於:它正成爲公辦高校學生才能享受的福利,而這種福利即使對於公辦高校學生來說也是不能完全保障的。而學生票又破壞了火車票從屬的商品交換關係,它所面對的不再是平等的市場客體,其計劃內外的高額差價又容易產生利益灰色地帶,這些都是對市場經濟遊戲規則的違背。學生票之於政府與鐵路部門之間,依舊是公權力色彩過多的表現,在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作爲主體的權威運作下,通過命令與服從的隸屬關係,由鐵路部門承擔“春運學生票”優惠的支付功能。但是,鐵路改革的方向卻是走向獨立市場主體,它只對市場負責,也視市場規律爲惟一“指令”。要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重新對春運學生票以市場爲中心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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