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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競爭日趨激烈的情形之下,越來越多的媒體相繼打出了“重獎徵集新聞線索”的口號,於是在一些城市也隨之出現了一批以此爲生的人,他們總是最先出現在事故的第一現場,他們總是事件的直接目擊者,他們總是第一個打進新聞熱線電話的人,他們就是距離新聞最近的人——新聞線人。
滿街轉悠尋找“新聞”也是“職業”
“我一個月大概能掙到三、四百元,幹這一行挺好的。”看得出來,阿兵已經越來越喜歡新聞線人這個職業了。今年20出頭的阿兵只有初中文化,從南方到北京已經有三年的時間了,平時依靠賣報、送報爲生。這個來自農村的青年,雖然沒有讀太多的書,但是按照他的說法“經常愛思考思考問題”。
隨着北京報業競爭的日趨激烈,報紙上不斷出現的“請提供新聞線索的×××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獎50元”讓他動了心。天天走街串巷的他,時不時就會看到或者聽到哪又發生了些什麼事。眼明手快的他總是能用最快的速度打進各個報社的熱線電話,第二天總能領到幾十甚至上百元的獎勵。
當千龍網記者問他每天都繃緊了神經找線索累不累時,他充滿憧憬地笑笑說:“不累,比起你們記者來,我們算輕鬆得多,而且還有錢拿。”
同樣,據《昆明日報》報道,雲南的史先生也應該算是一個職業新聞線人了:他是去年到昆明來的,在工地上做過雜活,賣過報紙,真正成爲職業新聞線人還是今年4月份的事情。白天,他騎着一輛單車,滿大街亂竄地尋找新聞線索,晚上,他拿着每月350元的工資,幫一家服裝公司看管倉庫。
史先生說,雖然看倉庫他也是盡職盡責,但他絕大部分時間、精力都花在尋找和提供新聞線索上,靠提供新聞線索,他每月平均能掙到500元左右,獲取新聞線索獎已經成爲史先生的主要經濟來源,再加上自己對新聞這個行業比較熱愛,所以,史先生認爲自己是職業的新聞線人。
媒體激烈競爭催生“新聞線人”
據千龍網記者調查瞭解,在全國許多省市都出現了象阿兵和史先生這樣的以專門提供新聞線索獲取酬金爲謀生手段的人——職業新聞線人。北京、廣州、南京、長沙、昆明等報業競爭激烈的城市,許多報社打出了有償徵集新聞線索的口號,客觀上使新聞線人的羣體越來越壯大。
在北京新創刊的《新京報》打出了“首期萬元線索大獎”的旗號後,很快就有人“拔得頭籌”,一篇引起較大反響的核心報道的線索提供者吳先生和王先生獲得獎金10000元,這是迄今國內最高的新聞報料獎。
創刊半個月以來,《新京報》的報料電話一直受到讀者的高度關注,平均每天接聽熱線200個以上,報料讀者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者佔七成。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主要都市類報紙的熱線新聞中,有80%來自於線人的報料。
新聞地方化促使各都市類報紙越來越重視新聞線人的利用和開發,金錢的獎勵促使許多人積極地投身其中,目前,由於大多數線人是下崗職工或進城務工的農民,因此,任何一項獎勵都可能對他們產生很大的吸引力。
也許正是在高酬勞的誘惑下,“新聞線人”這一新生行當也開始漸漸突破“新聞”的界限,向其他領域擴展。今年7月15日,廣州市公安局發出通告,凡年滿16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廣州市民,都可以在通告指定的路段對來往機動車輛的違章行爲進行拍照,照片一經交警部門審覈確認,即可獲得每張20元的獎勵。這項通告使廣州頓生“職業拍車族”,有的市民爲了搶交照片,甚至半夜就到交警隊門口排隊等候。在一開始的50多天裏,警方共收到照片6萬多張,其中有3萬多張被採納。
“新聞線人”缺乏基本人身保障
據廣州媒體報道,近期,廣東省境內連續出現了職業線人被“被揭發者”報復事件,其中廣東普寧市兩名菸草打假“線人”,在8月10日暗訪製假煙窩點時被製假者活活打死。廣州街頭出現的偷拍違章行人車輛以邀賞的人羣也經常受到被拍者的干擾。
據記者調查,從事新聞線人工作的動機無非是兩種情況,一種是要以此作爲謀生的主業,另一種是偶爾爲之,身邊正好有線索的。但是,不管是哪種動機的線人,報的料肯定絕大部分是負面新聞,比如車禍、火災、自殺等等,在遇到一些比較黑暗的選題時,爲了要使新聞單位相信自己,他們還要自己先期作一些調查覈實,努力找出一些證據。因此,他們往往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險去尋找。
有部分的新聞機構已經發現了線人提供的線索是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才獲得的,但是絕大部分的新聞機構除了提高獎勵金額之外,沒有其他任何的保障措施。“他們不是我們的在編人員,我們也無能爲力。”在記者問及這些新聞線人是否有保障時,一名報社主管遺憾地說。
記者瞭解到,在有些報社或者電視臺在披露負面新聞時,爲了報道得更加準確,往往會把線人的資料和照片展示出來,以顯示新聞的真實程度,可是很多時候並沒有考慮線人的肖像權和是否會被“被揭發者”報復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說,媒體應該儘可能地保護線人。
線人“報料”還需謹慎對待
在西方國家,一些著名的記者都會有自己相對固定的新聞線人,這與記者個人之間的職業競爭有關。記者作爲真正的自由職業者,其是否能抓住獨家新聞與自身身價的高低直接相關,所以不惜以高價相互爭奪新聞線人的線索,甚至有時爲了避免線索的流失,沒有調查清楚就迫不及待地發佈了新聞,致使虛假的新聞報道屢屢發生。
而在我國的報業模式下,線人的價值更多地是爲媒體所看重,一家媒體,特別是都市類媒體是否能在第一時間爭取到獨家報道,成爲評價該媒體好壞的標準之一。
可是大多數的新聞線人並不瞭解時間、速度對新聞的重要,也不懂新聞要求真實、客觀的原則。他們往往在利益的驅動之下,同時把一條線索告訴好幾家媒體,以至於出現在一起車禍的現場,記者的人數比警察還多,閃光燈比警燈還要亮的情況。這也使得很多讀者常常抱怨現在的報紙怎麼內容全都一樣,看了一份就不用再看別的。
更有甚者,爲了比別人更快地報料,很多線人在還不瞭解情況的狀況下就打電話,其中,有意或無意誇大、添油加醋的狀況時有發生,所以也就要求媒體不能光聽線人的一家之言,還是要切實地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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