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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傳來消息,震驚全國的平輿特大殺人案將於12月9日上午8點鐘在平輿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員介紹,這次審理極有可能是當庭宣判。
據悉,此案的審理工作由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的王庭長擔任審判長,正在準備這次庭審的王庭長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次庭審之所以放在少年審判庭,是按照2000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凡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利益的案件,均可以在少審庭審理,而在黃勇殺害的人中,絕大多數都是未成年人而確定的。據介紹,此案的審理原則是依法從快審結。極有可能是當庭宣判。對於選擇在少審庭開庭,一點也不會影響到對這個案件的量刑。
據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在這次開庭的準備中,還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精神司法鑑定,開庭前會有個結論。
目前,十幾個遇害者的家屬已經委託了河南一帆律師事物所的吳桂芳和朱靜玲兩名女律師爲自己出庭,指控黃勇的罪行以及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朱靜玲律師告訴記者,考慮到受害者家屬的經濟情況,以及出於一種道義上的幫助,她們將免費爲這些受害者家屬提供法律援助。
朱靜玲律師介紹說,對犯罪嫌疑人黃勇附帶民事訴訟和賠償的要求,將不會有很滿意的結果。因爲按照法律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只能是犯罪活動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直接損失。在這些直接的損失中,喪葬費已經由政府部門墊付。其它的如尋找孩子的費用,由於缺少相關的票據而很難獲得法院的認可。但對於已經丟失孩子而精神失常的三個家長,還可以提起精神賠償。不過,由於黃勇家徒四壁,即使法院判了合理的民事附帶賠償,黃勇也沒有能力進行賠償。
一些家屬告訴記者,黃勇的案子結束後,他們還想對失職的政府部門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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