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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有人給檢察形象抹了黑,連日來,邵陽市檢察院從院黨組成員到中層骨幹、全院幹警,廣泛深刻地剖析該院反貪局原副局長李勇的沉淪經過、原因和教訓。
1996年,李勇開始被姚志宏(綽號“小紅寶”)“看中”而收買。同年底,姚在放高利貸獲取的一塊360平方米的土地上修建兩棟宿舍。爾後,通過李勇等人的幫助,姚從邵陽市自來水公司承包到金海桑拿中心的經營權,並通過李勇說情,姚將那兩棟宿舍高價賣給市自來水公司。
長期被姚志宏所收買的李勇,竟與姚以兄弟相稱。且在姚志宏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之初,和另一名涉案國家工作人員、邵陽市經委原副主任譚亞雄(獲刑5年)利用職務之便,爲姚志宏參與項目承包和買賣房地產從中說情,爲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奠定了經濟基礎。
李勇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後,繼續爲姚編織關係網,並介入姚利用非法手段參與的房地產開發,共同參與策劃詐騙邵陽市針織總廠37萬元。
李勇經常在先後有上百名女子入場賣淫的金海桑拿中心免費娛樂。
邵陽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一致認爲,李勇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16年,除自身缺乏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淡忘執法爲民宗旨外,內部執法監督乏力,特別是缺乏對幹警8小時之外的監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該院強調,務必加強對幹警8小時之外的監督,對幹警的違法違紀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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