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寧市人民西路的樑女士,花了1萬元到瘦身俱樂部減肥,沒料到折騰了一年時間之後,她的身材非但沒有好起來,體重反而增加了1公斤。11日下午在南寧市新城區法院,樑女士狀告南寧某瘦身俱樂部提供的服務具有欺詐行爲,索賠2萬元。
2002年3月前,位於南寧市新民路的某瘦身俱樂部稱其從美國進口的熱能太空艙,能夠讓使用者“10天一療程最多可減9公斤”,並且是“簽約服務,無效退款”。樑女士稱,她看了這些廣告後,信以爲真,於6月18日與該瘦身俱樂部簽訂了《美容美體沙龍創始會員服務公約》。
根據約定,樑女士“繳納現金1萬元,一年內會員可隨時享受太空艙瘦身(提前預約)、專業面部護理及泰式洗頭(不限次數)。”樑女士稱,2002年6月18日她開始接受該瘦身俱樂部太空艙瘦身服務時,體重是60公斤,此後3個多月裏,她一共41次進入太空艙接受服務,到9月25日,她的體重只減到58公斤,遠遠沒有達到該俱樂部宣稱的效果。更氣人的是,一年瘦身服務期滿之後,今年7月1日樑女士在南寧市一家醫院體檢時發現體重爲61公斤,居然比減肥前重了1公斤。
昨天下午的庭審中,原告樑女士認爲,被告作爲一個專業的美容機構,明知“太空艙瘦身療法”不能達到其廣告中宣稱的效果,但仍然沒有停止宣傳,致使她上當受騙接受服務。被告提供服務的行爲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構成了欺詐。她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雙倍返還服務費共2萬元。
被告南寧市某瘦身俱樂部辯稱,原告樑女士與俱樂部簽訂了服務公約,並且已經接受了爲期一年的服務,俱樂部提供的服務並不具有欺詐性。並且,被告還對樑女士接受瘦身服務前的體重表示質疑。
法庭調解中,樑女士作出讓步,表示被告退還1萬元服務費即可了事,但是被告只同意作適當補償。法庭調解失敗,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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