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天的法庭調查後,曉慶公司偷稅案於昨天進入激烈的法庭辯論階段。控方檢察院與辯方四位律師進行了6個小時針鋒相對的辯論,爭議激烈的四個焦點問題也因此突現。庭審結束後,法院將擇日宣判。
昨天上午,四位辯護律師走進法庭時,表情均顯得有些凝重。下午4點30分,離開法庭的四位辯護律師的表情則明顯舒展了許多。四位辯護律師稱,儘管進入辯論階段,但庭審依然緊張而有序,所以,他們均得到了充分發表辯護意見的機會,他們對庭審情況很滿意。
辯護律師向記者介紹,辯論過程中,控方檢察院與辯方四位律師的爭議也漸漸形成四個焦點。首先是曉慶公司境外的收入未列入公司賬簿算不算偷稅?在1996年至2001年間,曉慶公司先後將作品的版權轉讓給新加坡、越南、日本等國,共涉及收入10多筆。控方認爲這10多筆收入沒有列入公司賬簿,屬於偷稅,而辯方卻認爲,轉讓版權的確存在收入,但收入之前還有很多的投入和支出,去掉這些支出和投入已經無利潤可言,所以不存在偷稅。
其次就是劉曉慶在外演出,是個人行爲還是公司行爲?劉曉慶在1996年至2001年間,曾多次單獨參與一些經營性演出。控方認爲,多次演出後卻在公司的賬簿上沒有列出收入,屬偷稅,而辯方認爲,雖然簽訂的演出協議加蓋了公司的章,但協議內容卻約定劉曉慶所得收入是稅後的,對方已代扣代繳,屬劉曉慶個人行爲,不存在偷稅行爲。
另外,在辯論過程中,曉慶公司發行的錄像帶沒有列入公司收入,長期掛賬算不算偷稅?非公司員工卻列入曉慶公司的月職工工資表內;沒花這麼多錢,卻找來發票頂替等虛列支出能不能認定?雙方均進行了激烈的辯論,並均向法庭提供了證據。
由於控辯雙方對於涉嫌偷稅的52起行爲均存在爭議,法庭沒有當庭認定或否定每一起偷稅行爲。庭審結束後,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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