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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備受各界關注的馬成祥夥同他人非法集資詐騙案今日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據悉,這是省內開庭審的涉案金額最大一起集資詐騙案。
據瞭解,1994年3月至1998年5月,馬成祥夥同馬龍、馬中權、肖麻而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高額利潤爲誘餌,在廣河、臨夏、康樂等地大量向社會公衆非法集資,共同進行集資詐騙活動。馬成祥向117人非法集資3337.5萬元,除歸還本息428萬餘元外,有2909萬元本息未能歸還。
檢查機關認爲,馬成祥、馬龍、馬中權、肖麻而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編造項目,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方法詐騙銀行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並採用虛構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及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檢察機關將以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詐騙罪、行賄罪等罪名分對他們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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