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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和小良今年都是14歲,同爲大砂坪附近一中學初二某班的學生。沒想到,在共同的校園生活中,兩人非但沒有成爲好朋友,反而因爲一些小事成了一對互相“看不慣”的“敵人”,最後發展到要僱用打手來“修理”對方。
幾天前,小明找到了身高體壯今年已經20歲的鄭某,鄭某給小明提出的條件是支付“僱用金”,經過商量,最終以50元成交。12月16日,鄭某帶着兩個“手下”找到了小良,準備“修理”小良一頓,但當着小明的面,小良卻開始出“高價”收買鄭某。小明見此,也開始提高“僱用金”,就這樣,你100,我120,最終小良以150元“競標”成功,捱打的變成了小明。這時候,小良的家人知道消息後帶着人趕到,不問緣由和鄭某等人扭打在一起。
草場街110的巡警隨後趕到了現場,將雙方帶到了警亭。一番詢問後,巡警們感到又可笑又可氣。隨後,小明和小良被交給學校處理,而鄭某等人則因爲違反了治安條例而被移交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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