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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據全國婦聯對我國10省區市的4000羣衆所做的“婚前雙方財產是否有必要進行公證”的調查結果顯示,持支持態度的佔42.6%,持反對意見的佔57.4%,幾乎各佔一半。記者昨天就此進行了相關採訪。
天津社科院社會學家郝麥收教授認爲,婚姻是人們感情發展的高級形式,婚前財產公證體現了現代人對自己今後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同時,婚前財產公證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錢、財產爲籌碼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決今後婚姻、財產糾紛的重要法律依據。
然而也有人對此表示了不同意見。某中學新婚不久的王老師告訴記者,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是爲了同舟共濟、牽手走過風雨人生,如果還沒結婚,就先想好了退路,就太缺乏相互間的信任與支持。明揚律師事務所的楊律師說,婚前財產公證和夫妻將要結婚的感情氛圍不符,有爭議也是正常的,如果硬性規定婚前必須財產公證似乎也過於絕對,應該尊重雙方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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