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者年僅13歲爲初一學生因法律對性用品購買者無年齡限制律師稱原告難贏官司
昨天,佛山禪城區的樑女士將家門口的一家成人用品店告上法庭,理由是該店老闆向年僅13歲、正在讀初一的兒子出售自慰器,導致兒子一度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學習成績下降。“我兒子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商家難道不承擔責任嗎?”樑女士氣憤地說。但法律界人士認爲,因爲我國法律並沒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性用品,樑女士將遭遇法律空白。
兒子枕邊發現自慰器
3年前,家住禪城區衛國路的樑女士和丈夫離婚後,獨自一人撫養兒子樑強(化名)。12月14日下午,樑女士在收拾兒子的房間時,發現一個畫面十分顯眼的包裝盒。盒子上面畫着一個坦胸露懷的女郎。樑女士打開盒子一看驚呆了,盒子裏面竟然是一個男用自慰器。而且從外表上看,顯然已經使用過一段時間了。
“我突然明白這段時間以來兒子爲什麼總是精神不振,晚上喜歡一個人長時間躲在房間,而且早上喜歡睡懶覺。”想到兒子種種反常的表現,樑女士恨不得當時就跑到學校把兒子揪出來。
當晚兒子放學回家後,樑女士立即對其展開嚴厲的批評教育,並且追問那個東西的來龍去脈。樑強最終承認自慰器是他半月前花280元錢從家門口不遠處的一家成人用品店買的。每次“玩”過之後,他都把它藏進衣櫃裏並用衣服包住,這次因爲早上忘了藏匿所以被母親發現。
商店老闆堅稱無過錯
樑女士拿着自慰器找到店鋪老闆,向其提出兩項要求:退貨、向兒子道歉。店老闆陳某的妻子承認她的確向樑強賣過自慰器,但是對樑女士的要求予以拒絕。失望而歸的樑女士想到通過媒體和法律途徑公開這件事情。“有關部門應該管管這些性用品店的行爲了。”樑女士氣憤地說。
昨天,記者來到位於衛國路旁這家出售成人用品店進行採訪。店老闆表示,他的妻子剛從外地來幫他做生意,沒多少經驗。“其實阿強每天都從這裏路過,我知道他還在上學,如果當天我在的話或許會考慮不出售給他。”
陳某的妻子稱,阿強當天是和另外幾個男孩子一起進來挑選的。阿強身高超過1.6米,不仔細看很難看出只有13歲。“工商局沒有規定這些東西不能賣給未成年人,只要我們的商品不是假冒僞劣就可以向人們出售。”陳妻堅持自己沒有過錯。
事主告上法庭討說法
樑女士告訴記者,她昨天已向禪城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請求法院判決陳某向自己的兒子道歉並且退貨,另外賠償兒子的精神損失費5000元。“不管法院是否予以立案,我都有理由這樣做,不然滿街的成人用品店不知道會鬧出什麼麻煩。”
專家說法面臨法律空白原告難贏官司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尚未對成人用品這類商品作出明確限制。所以,樑女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樣的糾紛很可能會得不到令她滿意的結果。成人用品店目前欠缺規範管理是實際情況,無論是互聯網大量的廣告還是滿街的性用品店,都沒有哪怕是象徵性的註明‘未成年人不得光顧”這樣的標識。”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美富這樣表達自己的觀點。他認爲根據自己的經驗判斷,法院很有可能對此不予立案。
佛山市工商業行政管理局企業管理科一負責人說,樑女士更應該求助於消費者委員會,雙方心平氣和地商量一個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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