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販子拐騙的兒子終於找到,然而親生骨肉已被他人合法收養。一邊是丟失孩子的親生父母,一邊是依法收養並辛苦養育了三年的養父母,兩對父母該怎麼辦?孩子又該何去何從?
三年前,丁俊超的3歲兒子被“工友”拐走,丁俊超四處奔波苦苦尋找,兩年後,公安部門將拐賣兒童的罪犯抓獲,丁俊超這才得知,兒子已於當年被罪犯遺棄在石家莊火車北站,北站派出所將其送到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孩子在福利院已被人依法收養。
自知道孩子的去向,丁俊超就不斷往福利院跑,希望早日見到自己千尋萬找都快想瘋了的孩子,然而一年過去了,他至今仍未能見上孩子一面。
“被人拐騙的孩子竟被合法收養,現在親生父母連與孩子見一面都不能?出現如此局面,究竟是誰的錯?”
律師認爲,此事涉及情理與法理。法律上,養父母與福利院所做是合理合法的。但從情理上來說,當初孩子是被人偷走的,親生父母牽掛孩子的骨血之親,永遠也無法阻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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